新京报
民众之所以写投诉信,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意味着其他渠道堵塞不畅,导致下情上达困难重重,许多扔进“区长信箱”的事,本该由更基层的行政人员、司法监察机关或人大来解决。 据媒体报道,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的“区长信箱”对民众向区长投诉的邮件字数作了严格限制,只要超过100字就无法发送。如此精简的篇幅要求,让憋了一肚子话想跟区长说道说道的投诉者无从下笔,有人戏称,回去要苦练文言文,努力成为一个能在螺蛳壳里做道场的“百字投诉能手”。(据1月5日《新快报》) 区领导工作繁忙,而每天向区长信箱发送的投诉信难以计数,限制篇幅,恐怕初衷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似也无足厚非。百字之限,固然苛刻了一些,但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实在不行,把500字才能反映的5个问题,给拆成5封投诉信发送,原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问题在于,区县是除街道办事处以外,中国城市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区县长是基层行政长官,按照中国老话说,那叫“亲民之官”,在明清两朝,州县两级“亲民之官”出门仪仗中,是没有“回避”牌的,意思就是做这样的基层领导,和群众直接沟通是必须的日常工作。古时如此,今时更不例外,处理“区长信箱”的投诉信,嫌麻烦,怕辛苦,恐是说不过去的。 当然,出于减少劳动强度、提高行政效率计,搞出个“投诉限字数”的土规定,也不是完全不成,问题是,这种土规定的实施,是市民对行政长官、对基层区县政府的照顾和让步,既然照顾了、让步了,就该换来一些回报。 在封建时代,州县的“亲民官”对于民众的上呈(按今天话说就是投诉信)必须亲阅,然后根据投诉内容,分给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处理,一般上呈由六房批答、师爷誊录,重要上呈则须州县长官亲自批答。号称“父母官”的封建官员尚且知道,对投诉信应分类受理,有处理,有答复,今天的基层政府是民众服务机构,政府官员是人民公仆,更应明白这个道理,“文言投诉”并非不可,但反映的问题,理应得到政府的“说法”———哪怕也是个“文言批答”,也比泥牛入海要强,相信丹徒区的“区长信箱”若真有“文言批答”应对每封投诉信,民众的抱怨声会小很多。 还应看到,民众之所以写投诉信,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意味着其他渠道堵塞不畅,导致下情上达困难重重,许多扔进“区长信箱”的事,本该由更基层的行政人员、司法监察机关或人大来解决;不少人写信给区长,是因为除了写信外,他们的声音没法让区长听见。作为基层行政单位、领导,有义务将这些被堵塞的渠道一一恢复畅通,这既是与民方便,也是与己方便,至少不至于让投诉信多到来不及一一过目。 更应看到,投诉信多,意味着行政工作中有争议、待改善的环节多,对有关部门、领导是一种鞭策和提醒:政绩好了,民生改善了,社会安定了,谁没事给“区长信箱”写信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