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连日来,全国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正在全面、深入开展。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专项行动不仅明确提出了基础运营商、接入服务商、内容提供商的社会责任和管理责任,而且对工信、文化、广电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也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这种努力厘清了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积极整合现有政府部门力量的治理模式,必将使手机网络扫黄更为有效。 从此前一段情况来看,手机网络“黄毒”之所以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不仅在于其中存在一些利益相关方的百般遮掩与袒护,其实也在于没有最大限度地厘清各个职能部门的权利、责任与义务。目前,我国对网络管理、网络安全以及网络内容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众多,存在多龙治水的局面,各部门之间没有形成应有的合力。在整治行动中,各行其事,相互之间缺少沟通、协调、配合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相关的技术力量、执法力量、法律法规散见于各个部门、各个机构,难以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可能造成治理中的死角、暗角和盲区。 因此,要想全面、深入、有效地扫除手机网络“黄毒”,就必须在明确基础运营商、接入服务商、内容提供商的社会、管理责任的同时,对网络执法行为也要进行一番认真梳理,把各部门的执法力量综合协调起来,厘清工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安等多个职能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责任与义务,并通过严格的问责制度促使各职能部门真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多个部门齐抓共管、无间隙对接的良性工作格局,最终对手机网络“黄毒”形成一种长效的联防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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