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重在为民。随着人们越来越多的寻求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大量案件涌向法院。妥善处理好社会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和谐的氛围,成为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推进社会矛盾化解,需要法官耐心细致地摸透案情,辨法析理,用真诚打开当事人的心结,化解是是非非,把不和谐因素彻底消除。记得有位高院院长说:“我们应该把当事人当成自己的衣食父母、兄弟姐妹,带着亲情去做他们的工作,说出的话就入耳,他们就容易接受,问题就容易解决。”几句朴实无华的话语,说出了人民法院的宗旨和化解矛盾的方法,体现了一个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 化解社会纠纷的方法固然重要,但关键取决于法官对当事人的态度。我们解决纠纷的目的,是让他们不再对立,不再上访,不再为纠纷奔波,不再因为纠纷影响生计。我们只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不厌不烦、真心真意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在为他们办事,再难的纠纷也能化解。 社会管理创新重在为民。社会管理具体到法院系统内就是对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的管理创新。管理的关键在创新,创新的目的在为民。一方面,法官如何办案、怎么样才能让当事人信服?这就要求我们各级法院的领导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院管理的各项制度,探索法院管理的创新方法;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发生纠纷到法院诉讼,对他们如何引导,才能让他们体会到司法的温暖、感悟到法律的神圣?法官要用自己的言行让人民群众领略到法院是说理的地方,法官是人民的法官,管理方法的创新显得尤为重要。 前些年一些法院脱离中国国情,盲目照搬西方的审判模式,让老百姓感到不适应,造成了案件涉诉上访增加,一些当事人不愿意自觉履行,在诉讼管理上走了一些弯路,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和谐的因素。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我们在逐步反省审判管理方面的弊端,探索适合中国老百姓诉讼的可行方法。近些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倡导下,各地法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法官脱下法袍深入群众巡回审判,到乡村、到街道、到工厂、到学校,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各地法院作好为民便民大文章,再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特色和本质,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可见,法院管理工作的创新应该围绕如何方便群众诉讼,如何有利于纠纷的解决进行。我们不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群众能够接受认可,就都是可以积极探索的方法。 公正廉洁执法重在为民。公正廉洁执法是法院多年来十分重视的话题,中央政法委把它作为政法队伍建设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更显示了建立一支公正廉洁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正是法院的公信力所在,廉洁是执法公正的基础和保证。队伍自身不廉洁,就不可能办出公正的案件,更谈不上司法为民。法官把人民装在心里,把廉洁记在心头,公正司法就不难实现。 我们的法官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法官只有把自己自觉融入到老百姓之中,才能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设身处地地为人民办事;一个心里装着群众,处处为群众着想的法官,就不会想着去贪、去占,更不会向当事人索取钱财。法官做到清正廉洁,公正就会留在心间,办事就会公道正派,群众才会欢迎。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重在为民,三项重点工作推行的如何,重点看我们的工作是否做到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