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是上级法院的重要职责。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监督的过程,就是指导的过程。全国法院是一个整体,纵向的各级法院之间联系密切、沟通顺畅,是确保整个司法大厦有效运转的重要保障。通过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发现并指出下级法院工作中的问题,帮助和督促他们及时有效改进工作,有助于实现人民法院事业的全面推进。同时,也有助于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意识,增强对法院系统的整体认同,强化共识、凝聚人心、确保思想统一、政令畅通。 “上下同心,其利断金。”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当务之急就是要把下级法院干警的思想、精力和行动尽快统一到会议的重大部署上来。这就是纲,纲举而目张。要通过有力的监督指导,使下级法院尽快出台切实可行的方案,教育动员干警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政法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有力的监督指导,使下级法院尽快拿出行之有效的举措,紧紧围绕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人民法院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十个结合点,努力寻找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着力点,使化解社会矛盾水平有新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方法有新进展,公正廉洁司法能力有新进步;要通过有力的监督指导,帮助下级法院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通过健全信息汇总、梳理和分析机制,及时对案件审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对影响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热点、难点进行分析,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强化对下监督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为此,必须要深入基层一线,倾听各方呼声,搜集一手材料,发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一方面,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和梳理,上升到政策和制度层面,进行有效的引导和纠正;另一方面,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困难具体解决,要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要立足人民法院工作的薄弱环节,立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积极寻找差距和不足,找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只有这样,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王胜俊院长分析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时,指出的第一个不足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还不够及时有力,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在加强指导、强化监督方面有了切实的行动。刑事审判工作对下监督指导所确定的“积极稳妥、严格依法、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各高中级人民法院也都能行动起来,通过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形成全国法院一盘棋,确保把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部署的十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把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