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法制时评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领导“自曝家丑”让人高兴不起来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领导“自曝家丑”让人高兴不起来 教育部开高校学风建设视频会,副部长陈希强调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披露自家学术道德家丑(6月9日《新京报》)。 在对待学术腐败问题上,高校向来讳莫如深。清华和浙大能出人意料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领导“自曝家丑”让人高兴不起来

 

  教育部开高校学风建设视频会,副部长陈希强调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披露自家学术道德家丑(6月9日《新京报》)。

  在对待学术腐败问题上,高校向来讳莫如深。清华和浙大能出人意料地站出来自曝家丑并获得好评,首先传递了一个信息:主动曝光问题,并不会影响学校的形象。

  高校领导在学术腐败上“自曝家丑”,当然值得赞赏。但总觉得清华和浙大的自曝只是特殊的个案,因为“自曝家丑”前带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前缀——领导。“领导”自曝家丑,为什么不是发言人,为什么不是其他教授,为什么不是学术委员会?

  官场上有着很复杂的“自曝政治学”。很多时候,自曝只是领导的一种特权。领导说自己的缺点可以,这叫风度,而别人不可以,那叫图谋不轨的恶意攻击;领导曝光本单位的问题,这可以树立领导的大度形象,而下级和其他人就不可以,或叫“影响和破坏团结”,或叫“给单位形象抹黑”。自曝家丑,是只有领导这种特定的人,在特定的场合,面对特定的对象,以特定的方式,选择性地曝光问题。在我们的体制语境中,似乎只有“领导自曝”才能赢得普遍的赞扬,而如果是哪个教授自曝本校丑闻,要么会被同事排斥和领导批评,要么会被追问动机。

  没有制度规范,典型只会成为一种特例,“自曝家丑”很难被其他人模仿。

责任编辑:介子推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