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国务院新闻办6月8日发表《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6月8日新华社电)。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千年前我国政治家就有了这样的意识。而现在,人民论坛的调查显示,70%的网民认为中国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宣传部长和县委书记这两个群体的官员最怕网络监督。也就是说,不少官员对网民的自由表达存在非理性认识。因此,要达到网民们“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的理想目标,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但首要的一点就是权力者应宽容和自省。 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经进行了一些互联网言论自由的立法,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之处,有些法律法规对网民的言论自由限制过多过死,如2009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禁止“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如此规定十分含糊,给了司法人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还有一些法律法规,权利义务设置不对等,只规定网民违反本法该如何接受惩治,而没有规定如果国家机关对网民有违法行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再直接点说,离开了权力者的宽容和自省,言论自由的保障就只是空谈。政府必须容忍公民说的那些让自身不高兴的话,也有责任承受由此带来的所谓“痛感”。如此敢于“痛”,则能“通”,则和谐可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