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既贪何来雅?凡贿皆违法!这个道理,恐怕除了既想当那啥又想立牌坊的人之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是,纵然妇孺皆知,这个不伦不类的“雅贿”,还是莫名其妙地流行了起来(7月5日《方圆》)。 有教授认为,“雅贿”至少可追溯到汉代。其实根本不需追根溯源,即便没有考据癖,但凡关注点儿时事新闻的,都应听闻赖昌星在“红楼”里就曾把所谓的“雅贿”玩得登峰造极。 其实所谓“雅贿”真的是很无厘头的说法。收受字画古玩,并不比直接接受金钱贿赂和性贿赂更道德更高尚更雅——都是权钱交易而已。 和“雅贿”“雅贪”同样有悖情理的,是此前媒体曾报道过的一个词——“侠贪”。“侠贪”是指贪官拿出所贪赃款的九牛一毛,行点小恩小惠,如修段路架座桥栽点树。可悲的是,这招笼络民心还很好使。民众明知该官员可能经济上不清白,但是仍真心膜拜“侠贪”,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可见,哪怕是拿点儿赃款服务民生,也能为民所恕。这不是现实的荒诞,而是反腐焦虑下,民众心理和社会底线的双重溃退。这时你不能一味指责民众,而是应反思公职部门反腐力度和效果,为何让民众屡屡失望,乃至不断降低接受底线以适应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