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各地警方掀起强劲的“扫黄风暴”,依法查处一批营利性陪侍问题严重的娱乐场所,社会反响强烈,群众拍手称赞。与此同时,更加深入开展“扫黄”行动,既“拔出萝卜”又“带出泥”,则成为公众更大的期待。 在已查处的涉黄案件中,一些细节颇引人关注:很多涉黄娱乐场所同时是黑、毒、赌的“落脚地”;少数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充当涉黄场所的“报信者”或“保护伞”;个别地方涉黄人员在警察面前气定神闲,颇有底气;许多地方的扫黄行动不得不动用大批警力,由公安机关高层领导亲自带队,行动前高度保密……种种迹象,让人深感“扫黄”背后的复杂性。 “黄毒”自古有之,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黑、毒、赌等联系日益紧密,形成共生模式。涉黄娱乐场所的背后,大多有或大或小的“后台”,这次被查出的一些高端娱乐场所在此前历次“扫黄”行动中屡屡幸免就印证了这一点。同时,涉黄娱乐场所也成为许多官员交际公关、大搞权色交易的主要地点,毒害社会风气,损害政府公信力,危害日益加深。 “扫黄风暴”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但评价“扫黄”的成果,不能局限于有多少“陪侍女郎”被查获,有多少涉黄场所被关停,而是必须“拔出萝卜带出泥”,将打击目标延伸到“黄色”的整个利益链条中,重创幕后的黑恶势力和腐败官员,铲除滋生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否则,风头一过,“黄”又可能复生。 历史教训表明,扫除黄祸及其背后罪恶,必须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必须将“扫黄”与“打黑除恶”、“反腐肃贪”结合起来,在重点打击幕后组织者、操纵者及“保护伞”的同时,相关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反贪等部门力量也能积极介入,齐抓共管,方能取得更好实效。 防范涉黄场所“死灰复燃”,绝不是一两次运动式的集中“扫黄”所能奏效的,更在于长效机制的构建。要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章和法制建设,把对色情活动的打击转到常态管理的轨道上来。同时,坚持惩处和教育、服务相结合,大力倡导积极健康的社会观念,鼓励娱乐场所业主合法经营,加强对女性的保护和服务,“黄毒”就一定能够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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