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每日电讯
“污染门”余音未消,正处舆论风口浪尖之上的紫金矿业又曝出“封口门”。《中国青年报》《第一财经日报》等报道,多名参与紫金矿业污染事件报道的记者表示,在采访期间也曾收到来自紫金矿业的“大信封”,金额从几千到十几万不等,但他们并未接受。对此紫金矿业予以坚决否认。紫金矿业宣传部部长邹永明称,“封口费是他们(记者)在乱说”;而据经济观察网报道,邹永明表示,“如果有拿钱堵记者嘴的事,我的腿将被人砍掉”。(7月28日《成都晚报》) 这是让人“纠结”的一幕。诅咒发誓,国人自古便有习惯,“向老天爷保证”更是某些人的口头禅,甚至近日有网民爆料称,扬州市邗江区商务局局长竟然“向党保证”离婚娶情妇,遭曝光后不敢去上班(7月28日《东方早报》)。 老实说,对于诅咒发誓,尤其是利用身体零部件诅咒发誓,我们本还是应该有几丝敬意的,就如电视剧《手机》快结束时,费墨为严守一“打包票”时所说的一番话,“这个年代,少了一点相信,少了一点信任,为什么就不能信别人一句真话呢?”但非常遗憾的是,面对紫金矿业宣传部长“拿腿担保”的发誓,网络上并没有几个相信,反而充斥了调侃,“这年头谁相信你的话呢”? 这年头怎么了?一个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多起撞进公共领域的诅咒发誓,最后都被证明是假的,国人之诚信糟糕至此。记得当年的宝马彩票案,西安体彩中心主任贾安庆“拿脑袋担保没有作假”,最后作假被戳穿判了8年刑,“脑袋”当然也保住了;后来的“华南虎事件”,周正龙也拿脑袋担保,最后还不是当一句笑话不了了之?道理很简单,对于一个正常的社会,拿脑袋担保也好,拿胳膊大腿担保也好,这些说法都是没有法律意义的,谁都没法去兑现你这个担保──除非自己要兑现。但最大的负面效应是,每一次诅咒发誓当最后被证明是虚假之语时,只会让社会的诚信受到更深度的一次伤害。 在这样的社会语境之下,大家不相信紫金宣传部长“拿腿担保”的誓言,倒也就不足为奇了。尤其凭借常识,多家媒体的多名记者,大家犯不着对一个落水企业继续污蔑栽赃(带着把自己拖下水的可能),更何况有记者声称有录音为证。所以网民才更愿意相信,“我的腿将被人砍掉” 只是一个企业宣传部长维护职责之时的情急之语,不必当真。但“封口门”沸沸扬扬说到今天,显然已经成为一起公共事件、公信事件,绝不是私下协商就可以得出结论的,这里面既有一个企业官员的“诚信”和大腿,有一干媒体从业者的尊严,更有当下舆论监督的生态。唯有调查清楚,才能给个说法。 耐人寻味的是,既然紫金宣传部长信誓旦旦地说“封口门”是记者们乱说出来的,在这么敏感的时期,这种简直就是“诽谤”“诬陷”的乱说,不是要置紫金企业于死地吗?既然宣传部长先生确信肯定没有拿钱堵记者嘴巴的事儿,那为什么不寻找“法律”的担保,将“污蔑”他们的记者与媒体诉诸法院,寻求法律的担保给出真相,反倒相信自己的“大腿”可以担保?(当然,这种“寻求法律”不是像有的上市公司那样,被记者报道内幕交易公关不成后,便借助当地公安局搞什么“全国通缉”,不信法与滥法都是法治的悲哀。)你可以对自己的大腿无所谓,但媒体却要对公共领域诚信问题是否会因为你胡乱发誓而恶化耿耿于怀。所以,文明法治的社会还是多用点法治的语言吧,不要动不动就拎脑袋撸大腿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