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对于涨价,银行们总是不缺理由。此番银行上涨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据说是“因为手续费要各方分摊”。据透露,发卡银行对每一笔跨行取款都要支付3.6元,其中0.6元支付给银联,3元支付给受理银行,发卡行自己吃下0.4元。银联为什么要提这么多?受理银行为何要赚这么多?这无疑都是问题。既然是跨行取款,当然是“你的客户在我的机子上取,我的客户在你的机子上取”,一起合伙将受理银行费用设置为3元,无疑有串谋涨价的嫌疑。 取款手续费跟风上涨,是违背契约精神的。银行在发放银行卡时,与用户之间建立了合同契约关系,如果银行单方面更改合同违背契约,那么,用户就能追究银行毁约之责。收费可以,但必须通过必要的协商、听证,或者通过缓冲期尽到充分告知义务,单方面增加服务收费,明显违背了公平契约精神。 这些年,在银行卡实行全面收费之后,银行又不断在“数钱费”、跨行查询费、取款手续费等方面继续与民争利。提出的理由无一不是“成本上升”。但另一方面,中国的银行却成了世界上最赚钱的银行: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10年全球银行排名冠军榜显示,中国工商银行以245亿美元盈利荣登全球银行业获利榜首,同时建行在榜单上排名第二。可以看出,银行卡不断涨价,其实并不是什么成本问题。 在我国,只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另外点缀着几家股份制银行及若干家城市银行,总体格局是国有银行垄断经营,客户选择相当有限。于是,占有多数客户的4家国有商业银行,依托自身市场强势,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各项费用转嫁给消费者;而占有少量市场份额的小银行,则须承担更大的经济压力,越来越大的收支落差必将导致这些“便宜”的小银行难以为继,逐渐放弃其以往的策略。长此以往,大小银行必将联合起来,出台更多的收费政策,形成对消费者的价格卡特尔同盟。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续费再有部分银行跟风上涨,无疑为这一现象做了注脚。 在一个充分发育的银行业体系内,某些银行为客户的服务收取一定费用,必定另有银行以不收费相抗衡。当一家银行的服务要价太高时,有的客户愿意留下来,有的客户则选择别的银行作为合作伙伴。价值规律作为市场的杠杆,它不断地调节银行、客户、资金的配置关系,平衡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当没有免费,只有收费时,当没有市场,只有垄断时,消费者只会是砧板上的鱼肉:在不得不承受高成本的、所谓国际水平收费的同时,却远没有享受到真正的国际水平的服务。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在我国已经实施近两年。可面对银行服务收费不断合谋上涨、各大银行利用垄断地位巧立名目“合伙分赃”,我们为什么丝毫看不见《反垄断法》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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