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事件再次点燃了公众对于“瞒报”的怒火。在我国,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均隶属于官方,检测机构袒护本土问题企业的事情时有发生。为消除这一痼疾,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设。专家认为,第三方食品安检机构关键要保持中立性,不受政府部门及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发布政府、社会都认可的食品安全检测结果(9月5日《成都商报》)。 笔者认为,建立第三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看上去很美,但却经不起细致推敲。 政府既不是食品生产企业,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消费者。如果说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是第一、第二方,那么政府本来就是第三方,相关政府部门一手托着民众的健康,一手托着企业的利益,理应保持中立,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进行食品安全检测与监管。某种食品安全与否,一方面有生产企业自我检测,另一方面有消费者用身体“检测”,当两种检测结果不一致时,官方检测机构应以第三方的身份拿出权威检测结果,让企业认同,也让消费者认同。既然如此,何须在官方检测机构之外另行建立第三方机构? 确实,有些官方检测机构的屁股坐在了生产企业的大腿上,没有成为真正的“第三方”,但这显然不是另建第三方机构的理由,而是加强对相关检测机构进行问责、处罚的理由。君不见,如今有多少所谓的第三方机构,干着挂羊头卖狗肉、假借中立之名谋取偏袒之利的勾当。很难想象,如果缺乏必要的惩戒约束机制,另建的第三方食品安检机构就能够保持中立,就不会被权势部门左右,就不会被问题企业拉拢。这方面的前车之鉴不是没有。真到那时怎么办?难道再设一个第四方鉴定机构不成? 显然,对于食品安全检测而言,目前的症结并不在于缺少第三方机构,而在于作为第三方的官方检测机构不中立、不客观、不公正。对症所下之“药”应该是加强问责与处罚,像湖南省质监局这样的瞒报劣行,理应受到重罚。 很难想象,如果连官方食品安检机构都公信力全无,民间第三方机构又怎能做到客观公正并赢得信任。食品安检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能因为一些官方检测机构辜负了这个责任,就干脆把这个责任推给民间机构。是的,美国及欧盟等发达国家都有民间第三方食品安检机构,但这只是因为这些国家的官方检测机构少之又少,而反观我国,目前全国具有食品相关检测能力的技术机构近7000家,从业人员达15.04万。有如此庞大而臃肿的官方检测机构,耗费公帑无数,却不能担负起食品安检之责,还要将食品安检之责推给“第三方”,岂不是笑话! 我们若要建立民间第三方食品安检机构,请将官方检测机构的十几万人精简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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