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旁听是对审判工作的一种监督 因认为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依法履职,10月12日,该市市民文先生站上渝中区法院原告席,和区社保局“一把手”对簿公堂。和其他“民告官”案不尽相同的是,重庆市组织了近两百名政府官员旁听此案。据了解,如此大规模地集中组织政府官员旁听“民告官”案,这在全国尚不多见。旁听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种生动的依法行政教育形式,提高了对依法行政的认识。(10月13日《重庆日报》) 在大力倡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今天,笔者以为,重庆市组织政府官员旁听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案件庭审的做法,值得提倡和推广。官员旁听“民告官”案,有利于政府官员深刻领会法治原则的精髓,增强法治观念,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毋庸讳言,自2004年3月国务院制定并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有了可喜进步,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坚持依法行政、不严格依法办事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因此,政府官员旁听“民告官”,可以让他们学会举一反三、由人及己,反思并检视自己在工作中是否依法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官员旁听“民告官”,也有利于政府官员积累出庭、应诉、答辩的“实战经验”。在法治社会,由于行政相对人对政府行政行为的不理解、不认同而引起的行政诉讼,在所难免。然而,行政诉讼法施行20年来,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因为害怕败诉而不应诉、不出庭、不答辩,甚至通过行政手段干涉审判工作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笔者以为,一些行政机关之所以不应诉,除了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之外,还与这些行政机关及其官员不懂如何应诉、如何答辩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政府官员旁听“民告官”,对他们学会如何应对将来可能发生的行政诉讼将有直接的帮助。 官员旁听“民告官”,还是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和促进。我国法律规定,公开审判是我国诉讼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除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外,其他案件原则上要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也多次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对社会公开,允许新闻媒体和公众旁听。因此,包括官员在内的公众旁听“民告官”,对促进法院公正审案也大有裨益。 (作者系公司职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