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 腾讯360隐私纷争:4亿网民“裸奔”维权困难 11月3日,腾讯发布了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我们刚刚做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在奇虎公司停止对QQ进行外挂侵犯和恶意诋毁之前,我们决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对此,奇虎公司公告表示:“我们已做好了充分准备,保证大家能够继续同时正常使用QQ和360软件,相应措施将尽快推出,请大家稍候。” 为何腾讯会下此狠手,而奇虎却也不逞多让,一切源于9月27日奇虎推出的360个人隐私保护器,专报“窥私”软件,实质上将矛头直指腾讯公司的即时聊天工具QQ。针对QQ是否扫描用户硬盘,还是360个人隐私保护器借着查询“窥私”软件的由头上传用户信息,双方从极力攻击对方,到极力撇清自己,过程峰回路转。有业内人士声称,“互联网大鳄这次互咬可谓两败俱伤,他们咬出了一个隐藏许久的真相,那就是提供应用软件的公司大都不干净,我们已是处在一个全民‘裸奔’的时代。” 互联网领域向来是没有硝烟的战场,这次“窥私门”之争不过是两大公司业务之争的一个缩影。但奇虎与腾讯,这两个业务看似没有交叉的企业究竟有什么冤仇?在恩怨纠葛中,应用软件窥探用户信息是如何被暴露在阳光之下的?这值得顺藤摸瓜,探个究竟。 企鹅的短脚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告诉正义网记者,互联网的商业博弈是“窥私门”事件的根源。此次奇虎和腾讯之争也充分印证了一句外交名言:“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事实证明,腾讯公司依靠即时通讯软件推广其他业务的运作模式是非常成功的。在互联网企业中,它的即时通讯、网络游戏、门户网站流量都处于业界的龙头地位,目前相对劣势的业务就是其推出的“拍拍”没有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火爆。虽然别的公司推出了其他的聊天工具(诸如微软的MSN、阿里巴巴的商务沟通软件阿里旺旺、Tom集团在华运营的即时语音沟通工具Skype等),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一个可以超越腾讯的即时通信工具QQ。” 游云庭说。 今年6月1日,腾讯公司又将业务拓展得更宽。QQ医生升级版QQ电脑管家的推出正式确立了同奇虎旗下360安全卫士的同业竞争关系。新版软件集成了QQ医生和QQ软件管理两个软件,而且增加了查杀木马、清理插件等功能。这使得QQ电脑管家在功能上和360已经非常相似,两者目标市场重合,竞争当然也就无法避免。 根据腾讯官网公布的2010年第二季度及中期业绩显示:QQ即时通讯平台活跃账户为6.125亿,最高同时在线账户为1.094亿(腾讯的活跃账户是根据每周用户的在线时长来统计)。面对如此强劲的对手,奇虎不能再隐忍不发了。 9月27日,360隐私保护器第一版面世。改版保护器仅支持“用户投诉最多”、覆盖量最大的即时通讯软件QQ(TM暂不支持)。奇虎声称,在验证用户的投诉后,认为某些客户端软件在后台密集扫描用户硬盘,并悄悄查看与自身功能毫不相关的文件,如用户浏览历史、网银文件、下载信息、视频文件等隐私数据。这也预示着奇虎和腾讯在软件领域的战争已经拉开帷幕。 接到奇虎的“挑战书”后,腾讯当晚作出回应,发出一份关于《360新推软件指QQ侵犯隐私》声明,表示QQ软件中的安全模块,采用了安全软件普遍采用的检测技术,系统地发现和清除各类木马。 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克枫认为,如果360隐私保护器的检验结果是正确的,那形势则对腾讯十分之不利,腾讯将会面临着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公民隐私权两项指控。 “对同行的竞争者来说:QQ通过扫描用户的硬盘,就可以获取用户安装软件的信息,从而可以更加精确地了解竞争者的信息,并且还可以发现潜在竞争者。QQ这种不合法的行为使得其自身获得了竞争的优势,但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QQ用户而言,QQ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我也是QQ用户之一,在安装了360隐私保护器后,了解计算机程序的专家朋友告诉我,我的网银信息被QQ扫描了。我一直存在疑问:QQ即时通讯作为一种聊天工具,为何要扫描我的个人信息呢?如果这是真的,QQ则涉嫌侵犯了广大网民的隐私权。”姚克枫继续说。 “中国互联网协会2006年11月曾公布关于流氓软件的八条定义中,其中第八条规定,‘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是流氓软件的特征之一。因此,从这个定义上来讲,QQ其实就是流氓软件。” 而腾讯的声明却没有驳回360的指控。“从这份声明来看,腾讯承认QQ软件扫描了用户电脑中的文件。但它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即使是QQ的安全模块在扫描用户文件,但它为何没有告诉用户这种行为,也没有告诉用户到底在扫描什么。再者,它剥夺了用户的选择权,用户有拒绝QQ扫描自己电脑文件的权利。如果用户没有主动同意QQ扫描自己电脑的文件,那么QQ就没有任何权利进行扫描。在用户没有明确同意的前提条件下,此情况应当视为用户拒绝QQ对其文件进行扫描。还有网友爆料,QQ将扫描的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如卖给病毒团伙、恶意攻击团伙、诈骗集团等)。这一情况如果得到证实,QQ还可能涉嫌犯罪。”姚克枫说。 “即使腾讯官网发布了声明‘QQ软件绝对没有窥探用户隐私的行为,也绝不涉及任何用户隐私的泄露’,但是根据网上曝光的图片资料来判断,腾讯扫描用户的数据信息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了。如果其扫描用户信息不是出于正当的目的(正当目的包括查杀木马和服务升级等),而且该数据涉及到个人隐私的话,则有侵犯隐私权之嫌。”游云庭也持相似的看法。 “奇虎难下” 在另一方面,360隐私保护器推出之后,引起了广大网民关于隐私权保护的热议。在有大量网民质疑QQ“偷窥”用户个人隐私的同时,也有不少网民质疑360隐私保护器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360隐私保护器虽然声称检测已经不只针对QQ,但是其还是以QQ为例来表述其技术原理:奇虎360隐私保护器透过监测QQ.EXE调用的CreateFile(CreateFile是Windows中的一个系统函数,应用程序可以通过调用此系统函数来查看电脑内文件,并对文件进行操作),来获取“QQ.EXE”对用户电脑中哪些文件进行了查看与操作的行为。简单地说, 360隐私保护器会告诉用户,QQ.EXE查看了用户电脑中的哪些程序文件,其中哪些文件可能涉及到用户的隐私,由用户自行判定QQ是否侵犯了个人的隐私。 但正义网记者通过咨询专家了解到,这款360隐私保护器最初只针对QQ.EXE来做监视(现在还针对MSN、腾讯TM和阿里旺旺)。专家当时就其程序进行了简单分析,发现程序内部只认同一个程序。如果更换QQ的主程序QQ.EXE的命名,用户再使用QQ的时候,该隐私保护器就不再对其进行监控了。但是假设,用户将其他的记事本程序,改写成QQ.EXE,就会发现该隐私保护器报告了很多的QQ.EXE监测信息,然而实际上用户此时运行的压根不是QQ。 “如果证实奇虎是为了市场竞争需要,故意通过此款定制软件抹黑QQ,以达到诋毁竞争对手及其产品的目的,获取不当的竞争优势,那么奇虎很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游云庭说,面对网友的质疑,奇虎现在有点“奇虎难下”了。 奇虎为什么要进行隐私保护操作?这些操作是否可能涉及到各类电脑信息?用户隐私如何得到保障? 10月11日,为了重拾用户的信心,奇虎正式发布《用户隐私保护白皮书》,公布了旗下所有软件的工作原理和细节。同时,奇虎还呼吁其他互联网企业一同把自己软件的行为全部透明化、公开化。 同一天,QQ团队发出严正声明:“近期某公司推出隐私保护器,污蔑腾讯QQ窥视用户隐私。在此严正声明:腾讯一向重视用户隐私的保护,绝没有窥视用户隐私。” 还是在同一天,360的老对头金山安全也正式推出了金山隐私保护器。据金山安全的工作人员介绍,其隐私保护器与360隐私保护器工作原理不同,可由用户自定义隐私文件,自行选择需要保护的文件,不针对某些软件而设置。金山此举被网友怀疑是落井下石,其实早在2010年5月底,因为软件兼容问题,奇虎掌门人周鸿祎就与金山展开了惊心动魄的口水大战。周鸿祎发了46条微博连击金山,揭露其“笔误门”、“微点门”、“破坏门”等各种“门”事件。 不无巧合的是,10月13日,卡巴斯基发布《关于360胡乱解读“超级工厂”的声明》,其认为“像360这样的非专业安全厂商,没有相应的技术和能力在第一时间截获‘超级工厂’,不能对‘超级工厂’这样的恶性病毒做出深入而合理的分析,是可以理解的。但是,360掩饰自己的不足,就‘超级工厂’发表严重背离事实,混淆视听的官方新闻,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同时,曾在网上爆红的帖子《360内部员工爆料,安全卫士竟是最大泄露隐私的软件》再次被翻了出来,该帖揭露了360为什么每10分钟联网上传数据、为什么要获取用户隐私、为什么360只靠文件名查杀也能杀出木马,还号称比专业杀毒软件更好等问题。某业内专家表示,从技术操作层面来看,这个帖子的可信度极高。 以上种种,都有互联网大鳄争斗的影子,奇虎或利用“保护隐私”之名,行“窥探隐私”之实,但也被“咬”出来了。 4亿网民维权困难 “2010年7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了《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4.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持续上升增至31.8%。面对如此庞大隐私权受到侵害的用户,保护中国网民隐私权的法律却寥寥无几。”游云庭不无感叹地说。 游云庭分析说,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因公民隐私权受侵犯而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究其原因,与隐私权立法的空白、对网络媒体监管不力和企业的自律性不强都有关联。 至于如何实现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游云庭建议:首先,要明确界定隐私权的内涵。当下只有《侵权责任法》中有涉及隐私权的保护条款,而《宪法》和《民法通则》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应该通过具体立法来保护网民的隐私安全。其次,包括工信部、工商总局在内的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并可以运用高科技提升监管技术。最后,互联网企业要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约束。 姚克枫则认为,在解决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问题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比如可以参考美国1974年通过的《联邦隐私法案》(Privacy Act of 1974),该法案对政府和法律执行机关应当如何收集个人资料、什么内容的个人资料能够存储、收集到的个人资料如何向公众开放以及如何保护材料相对人的权利等都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除此之外,还可以依靠一定的技术支持,由网民自已选择和自我控制其隐私。具体说来,就是网民在上网的时候,涉及到自己设定的隐私信息时,可以由专门的软件来提醒,以便网民自行判断是否继续网上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