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 日前,教育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首次明文规定:“各地各校不准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 每逢节日,不光教育行政部门,其他各级相关部门的类似禁令多有所见。综合来看,这些禁令总的要旨就是贯彻中央精神,重申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加强防腐反腐的力度。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三令五申,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2005年,中央纪委文件进一步明确:“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中央新印发的《廉政准则》也明确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以说,在各地的相关规定中,反腐倡廉的态度是坚决的,很多政策举措也很有针对性。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收送现金、各种有价证券现象,并未因禁令不断而销声匿迹。特别是,以前这一现象还大多发生在“地下”,多以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收送为主,现在有的地方就发生在“阳光”下,甚至直接将“红包”、购物卡摆到庆典、论坛的“贵宾席”上。在一些地方,逢重大节日送礼似乎成了一些单位的惯例,下级单位对上级单位的“节日礼物”则直接上了台面。 久治不愈的节日腐败顽症,不仅名目多样,且有蔓延的趋势,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红包”盛行、购物卡泛滥,腐蚀了干部队伍的肌体,败坏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污染了社会风气,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坚决维护“禁令”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谁以身试法,谁顶风违纪,谁踩踏“红线”,就坚决照章处置,决不辜息、决不手软、决不留情。在反腐问题上,容不得半点表面文章。如果以通知落实通知,以规定落实规定,喊得凶,抓得松,不硬碰硬,有的人就会把“禁令”当成“耳旁风”,你说你的,我做我的。 有些人认为,逢年过节送几张卡不过是表示表示,收点“红包”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拿了也没啥了不起。但现实告诉我们,很多腐败分子走上犯罪的道路,都是从收受“红包”、购物卡等开始的。所以,只有对“小错”绝不手下留情,才能防止和避免更大的错误,才是真正关心和保护干部。在这一点上,各级领导干部都应以身作则,敬畏禁令,不闯“红灯”,绝不越雷池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