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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会万元餐发票不能不了了之 区红十字会胡吃海喝,市红十字会不了了之。这是一张上海公务餐饮发票的故事。 卢湾区红十字会胡吃海喝有据可查,9859元的餐饮发票已经曝光。上海市红十字会核查发票属实,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对超接待标准费用个人承担,超标款项现已追回,并通报铺张浪费现象。(昨日《南方都市报》) 上海市红十字会的处理,我称之为不了了之,是因为它信息不全,定性模糊,处罚欠缺,有化解焦点、掩护过关的严重嫌疑。 调查称,这个胡吃海喝活动,是卢湾区红十字会与相关协会商洽工作的公务活动,共有17人参加,按标准人均消费水平应为150元,实际超支7309元。而开支渠道为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非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 这个吃喝招待,到底是一个什么公务活动,与哪个或哪几个相关协会商洽何种工作,参加的17人都是谁,商洽时间有多久,事情有何眉目?这些信息都是缺乏的。 请吃的费用不出自善款,而出自“工作业务经费”,请问,“工作业务经费”何处而来,是善款管理费用,还是财政拨付款项?此为定性模糊。 追回超标款项,这不是处罚,只是收回不当支出。通报铺张现象,也是轻描淡写,批评一下了事。 整个调查处理,调查不明不白,处理不疼不痒。但看起来行动迅速,说起来严肃认真,可以使胡吃海喝事件尽快淡出,滥用公款者则顺利过关。这样的处理无异于告诉人们,以后不妨照吃,发票不被操闲心的人印去就行了。 红十字会是社会慈善救援组织。慈善救援发人心之善,集社会之力,花别人的钱,办关爱之事,自身却在胡吃海喝,岂非拿社会善愿当憨头?你说吃喝用的不是善款,而是工作业务经费,难道红十字会自己能够生出经费来,无论是善款管理费或政府拨款,用哪一样就合理了呢?就算支出渠道合规矩了,慈善组织胡吃海喝是不是合乎人心?你都有钱胡吃海喝,人们有什么必要给你捐钱? 超支款项已经追回,这就够了吗?首先是这个吃喝公务是不是有必要,然后是吃喝活动是不是要按照150元的规定顶格执行。你到底是在办慈善,还是在办公务?固然,办什么都不能大手大脚,但办公务大手大脚砍伐着政府的支持率,办慈善大手大脚更是斫丧着社会的天良。 追回超标吃喝款,与其说是处理了胡吃海喝,不如说是认定了红十字会吃喝并执行最高标准属于合理。谁说红十字会商洽公务就一定要吃饭,谁说吃饭就非得吃到每人150元不可?你是红十字会,是要人捐款的主儿,人们捐钱是要你把钱发到处境悲惨的人手中。红十字会商洽工作难道是商务会谈,胡吃海喝难道会比精打细算有更好效果? 中国的慈善事业面临公信力的巨大疑问。人们对慈善组织,尤其是被纳入“公务系统”的慈善组织是否能实现人们捐助的目的很不放心。慈善组织运转成本高昂,慈善组织不能将善款和捐赠物品发放到真正需要的人手中,慈善组织自身的官僚化,磨蚀了人们对慈善事业的信任,也摇动着中国慈善文化的根基。慈善组织却失去了自省的能力,不反省自身的问题,而是常常抱怨社会慈善心、公益心缺乏,浪费财富也不捐助。可以说,一些慈善组织以其种种背叛慈善精神的行为,扼制着社会慈善事业和慈善文化的发育空间。 卢湾区红十字会胡吃海喝,令人心寒;上海市红十字会名为迅速调查处理,实为迅速抹平事态,助其过关。发布信息遮遮掩掩,开支定性模模糊糊,追回超标部分,更是曲线认可其“商洽吃请,吃请顶格”的合法性。与事者可得保护,相关机构可得平安,但难道人们真的傻到不知你们在窃笑?中国的捐款早就要用硬扣工资来“自愿”,这算是答案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