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刺死城管的小贩何以“不服”死刑判决? 5月9日,沈阳市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法院终审时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认为,“故意杀人”的罪名不能成立,夏俊峰应为正当防卫。 备受瞩目的沈阳摊贩刺死城管案终于等来了终审判决,夏俊峰的命运在律师和家人的努力下,会不会再度出现转机,尚难以预料,只是在法官宣判其死刑后高喊的那句“不服”,却格外沉重地撞击着公众的心灵,叫人没法不陷入深深的思考。 毫无疑问,夏俊峰“不服”的是这个取其性命的死刑判断,尽管他自己、律师作出的辩护都称,之所以轧死城管属于正当防卫,但一审二审都认定其理由不能成立,因而,最终维持了对他的死刑判决,生死关头,倍感冤屈、不服自然不难理解。 不过,联系案件的起因,不难想象,夏俊峰的“不服”,或许不只是这份冰冷的死刑判决,而更在于其内心对小摊贩命运的不甘。夏俊峰与妻子以摆摊谋生,生计极为窘迫,有时还得靠父母并不宽裕的退休金接济,然而,就连这种最起码的谋生诉求都不被城市所容忍,乃至于冲突升级,发展到利刃相向、两败俱伤的地步。“不服”二字不啻是处于社会底层群体的泣血呐喊。 一段时期以来,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冲突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由此引发的恶性事件时有所闻,广大民众和社会有识之士一直在追问,城管与摊贩真的不能和谐共处,而一定是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较量吗?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这样的口号总让人耳熟能详,然而,具体到管理细节和执法实践中,民生又占据了多大的分量,执政为民理念又体现在哪里?难道城市真的就不能给摊贩们留下一席之地? 针对社会上对城市理念和城管人员素质的强烈质疑,一些地方政府、城管部门已经开始反思,诸如推行柔性执法、积极改进服务、设立城管委屈奖等等,不少地方更改变了对摊贩驱赶、抢夺、没收式的执法管理,而尝试在城市开辟专门场地提供给摊贩经营,既避免了冲突,又维护了城市良好的秩序和形象。比如,山东省济南城管专门划出“西瓜地图”,在全城划出四百多少临时经营点,实行减免费等优惠,既便利了瓜农,又方便了市民,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由此不难发现,城管与摊贩之间未必一定是势不两立的关系,关键是如何让我们的执法行为更人性化、更贴近民生。特别是小摊小贩的生活、发展通道本身就相当逼仄,社会不去扶持和救助,反而试图阻断他们自食其力的路径,将怎能不激化矛盾,将他们逼上困境?夏俊峰轧死城管,最终也将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现代文明、法治社会的这一悲剧怎能不叫人嘘唏不已。如今,二审判断下达了,但“不服”二字留给社会的反思还将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