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 公务员不宜享受公租房 重庆公租房放宽了申请条件,参加工作3年以内且没有住房的公务员,也列入了公租房申请人群。同时,重庆市还取消了公租房申请人收入限制标准。(5月29日新华网) 公租房扩大了申请人群,公务员也列入其中,难免让人担忧。目前,住房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覆盖和保障。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务员如果公开加入公租房行列,有可能进一步加剧保障房沦为权力房,而且还有理有据,公众欲诉无门。 公租房的租金不算很低,公务员即便拿去转租,获利也不会太多。但值得留意的是,按照重庆的公租房政策,几年之后租户有权购买,而且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从这个角度看,如果一些公务员获得公租房租房资格,难以保证他们未来不低价拿房牟利。 不否认,譬如在高福利的北欧国家,不仅中低收入者可以申请公房,官员或富人也可以,但前提是必须自己住,不能拿去出租,更不能有第二套住房,而且穷人、单亲家庭和有孕妇的家庭优先,富人或官员如果申请也只能靠后。 这两点,在我们这里都很难实现,况且公职人员其收入、福利之于社会上大部分人来说已不低,很少有公务员算得上真正低收入群体的。当然,不排除有个别公务员的家庭情况确实不好,但即便要施行,前提也应是先保证普通公众的需求,如果普通公众供不应求,绝不能轻易让公务员参与其中。 保障房制度的健全有一个过程,在公平尚不能保证的情况下,公务员不宜享受公租房。如果在完全解决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之后,再考虑将公职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也未尝不可。但保障房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是否将公职人员纳入,最终还是要征求纳税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