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 为何温州律师协会也成了批评的靶子? 如果仔细分析舆情就会发现,网络上气势汹汹的质问与责难,都比较明确地指向铁道部。但为何类似温州市律师协会原本毫不相干的机构也成了批评的靶子? 这里面有两个层面需要厘清。就铁道部负有监管铁路的职责而言,它确实是政府的一部分。不过,即使是政府的一部分,也不代表政府的全部。很简单的道理,铁道部失职,总不能让公安部承担责任吧?不能让宣传舆论机构承担责任吧?不能让温州市政府承担责任吧?只是因为存在把灾难作为“中心任务”来应对的错误工作模式在暗中起作用,这才给了铁道部以机会,让它能把比如温州市律师协会这样原本毫不相干的机构给扯进一件不体面的事件中来,温州市律师协会等也因为在权势面前丧失了最基本的分工原则,才导致自身被绑架做了丑闻中的“陪练”。 这种分工不明责任不清的统筹工作惯例,其缺陷在历次公共事件中都表现了出来,比如城管惹了祸,却要公安出面擦屁股背黑锅,其他监管机构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沦为麻烦制造者随叫随到免费使用的挡箭牌,可惜这种存在严重缺陷的惯例至今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也没有被提到改革议程上来。 有一个问题,很多官员没想清楚——— 如果所有的党政甚至司法机关都绑在一起,只问立场不管是非,那这个立场是针对谁的呢?针对海内外别有用心的敌对势力?这完全是瞎扯!因为每次公共事件中,发生冲突的无一例外都是利益相关方,都是在国内,双方都是中国公民。涉事或不涉事的官员们如果“团结起来一致对外”,这个“外”,实际上是民众,这将令原本应坐在裁判席的政府或司法权力丧失了裁判的权威和资格。 在像动车追尾这样的一次又一次公共事件中,真正惹祸的,原本都只是个别部门少数官员甚至只是贪得无厌的企业主,应该挨板子的本来就是这些人,各级政府等本来是很容易与丑闻切割的,只是因为存在这种突发事件中的上下联动机制,结果完全没责任的也惹上一身臊。 如果没有这种从上到下所有党政机关被强行捆绑在一起联动的“中心工作”机制,可以肯定,这次网络上的某种官民对立情绪就会仅限于“民—铁”对立,人们要谴责,也只会谴责铁道部一个部门,不会把律协甚至上级政府也捎带上一起批。 铁道部尽管是国务院辖下的一个部门,但就铁路运营来讲,却本来就应该是企业行为。现在习惯把铁道部称为国有企业,似乎铁道部就代表着国家。这是个误解。在铁道部与乘客的二元博弈中,不妨对博弈的双方做个简单比较,全国铁道部职工高估一点大概也就200万人,乘客却可能是13亿国家公民中的任何一个人。难道那200万人能代表国家,这13亿人反而不能代表国家?动车是国家的,那死亡的40人就不是国家的?我们应该说,这次动车追尾事故中除了外国乘客,所有当事人都是这个国家的,对于政府,双方可谓“手心手背都是肉”。各级政府部门如果一屁股坐到铁道部的板凳上,两眼只盯着铁道部的利益,就是偏心,必然会让乘客寒心。这样偏心的“不正”的政府部门,怎么会不受“炮轰”?任何一层级的政府权威要得到尊重,在涉入公众的纷争中,最好的办法只能是坐中间,做不吹黑哨不吹偏哨的裁判。 在类似追尾事故这样的任何公共事件中,各级政府其实都可以做赢家,都有机会避免做输家,不让自身成为众矢之的。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正确的方法就是:不为部门利益所绑架,真正坐稳正中位置,做个好“正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