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400村民户籍被封13年 公民基本权利不能被“合法”伤害
公民基本权利不能被“合法”伤害 “黑户口”成为历史遗留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问题。这意味着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是在众所周知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且长期得不到纠正。 距离哈尔滨市区不到100公里的青龙山村,400名村民因为搬迁争议,在长达13年时间里,无法获得任何有效的身份证件。原因是当地政府认为这部分村民回迁违反了合同,而原有的行政村建制已经撤销。 这样一个理由,听起来似乎不无道理,但村民宁愿忍受13年的非正常生活,也不愿意搬到安置地生活,可见不是无端地要挟。他们对搬迁补偿、安置措施的质疑,不能仅仅因为违反了安置协议就得不到任何回应和尊重。经办部门也不能因为兑现了各项补偿补助,就认为村民的任何额外要求都是无理的,毕竟搬迁对未来生活的影响,很多时候难以预计。 抛开这些理由不谈,即便回迁村民有100%的过错,他们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也不该这么轻飘飘地被变相剥夺。 上不了户口、没有身份证,村民仿佛一夜之间回到了“原始部落”:没有社区医院,没有学校,没有村委会,结婚不能登记,孩子随便生但上不了户口,老人死后也无法火葬…… 与过错程度极不相称的严重后果,让“违反合同”之类的理由,变成不能承受之轻。 实际上,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应该得到无条件的保障。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和相关便利条件,是落实这些公民权利的前提。以不当或无关理由拒绝提供身份证明,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严重侵犯。 当地政府10多年来的不闻不问,从根本上讲,源于“寻求善治”理念的缺失。只满足于为具体的行政行为找到一个站得住脚的依据,而不去想想,这些做法是否真正有利于维护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这种明哲保身的短视行为,有时会造成“合法”伤害。这才是“黑户口”事件中更值得深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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