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河北养殖户溢油索赔“证据不足”谁之耻 据河北省乐亭县扇贝养殖协会会长杨基珍介绍,因为康菲漏油,目前乐亭的水产养殖损失大概在70%左右,现在的损失3.3亿元。但是到10月底收获季节,剩下的水产品如果长不到商品规格,或者无法通过检验,损失会更大。养殖户对康菲的索赔诉讼赔偿,天津海事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按照法院的说法,如果要立案,还需要鉴定报告,还要有国家海洋局出具的带有公章的证明等。 一个断腿的残疾人爬到民政部门去领残疾人补贴,办事人员说:你没有残疾证,所以不是残疾人。这是网络上流传的一个故事,好笑却让人笑不出来。天津海事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乐亭养殖户对康菲公司的索赔要求,与此相似:养殖户的惨重损失明摆在那里,与康菲漏油的联系也明摆在那里,但是这些“证据”就是“不足”。甭说判决赔偿了,甚至连案都不给立。乐亭县养殖户的遭遇,是损失惨重的全体养殖户和渔民的一个缩影——有理,有法,却并不等于就能获得应有的赔偿。 朴素常理意义上的证据,与法律审判意义上的证据,两者往往不同。这并不奇怪,因为打官司本身就是一个技术活,而不是谁有理谁就一定能胜诉,否则律师这个职业也就没得混了。问题的关键是,养殖户因为专业知识的缺陷,只精通打渔不精通打官司,有关部门应该心知肚明;那么,当康菲漏油事故日益加剧,养殖户损失日益惨重之时,又有谁想到过要帮他们收集并保持法律意义上的“证据”?康菲石油放着油污不去处理,反倒派人四处收集对自己将来有利的证据;与之相比,我们的相关政府部门是否该感到羞耻? 养殖户因“证据不足”被法院拒之门外,绝对不只是养殖户的责任,更应该是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发生时,美国是总统、议会、司法局、环保局等等一齐上;而到了康菲漏油事件,代表中国出面的却仅仅只是国土资源部下属的国家海洋局的北海分局,在那里发出单调而微弱的声音。立法部门、农业部门、司法部门根本看不见影子。倘若相关部门稍许专业一些、积极一些,养殖户因“证据不足”被法院拒绝立案这样的事情,也许根本就不该发生;而现在竟然发生了,也就恰是这些政府部门的耻辱。 比如天津海事法院,不能只是遇到索赔时冷冰冰地驳回,而应该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介入,及时向养殖户向相关方面向社会尽到告知责任,告诉养殖户应该怎样保存何种证据,告诉相关方面应该怎样帮助其保存哪些种类的证据,告知社会公众特别是律师从业者又能给养殖户索赔提供怎样的帮助。如果这些你都做了,养殖户不听所以“证据不足”,那么你当然没有责任;可是现在你什么都没做,只是冷冰冰地拒绝立案,人们当然要问你是否胳膊肘往外拐。 再比如农业部门,出了这么大的污染事故,养殖户和渔民损失那么惨重,难道不应该及时帮助甚至代替养殖户和渔民索赔吗?养殖户自发主张的个体赔偿诉讼必然障碍重重,这正是需要农业部门积极主动提供更多帮助的地方,有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无动于衷。 所以说,养殖户索赔因“证据不足”被国内法院拒绝立案,这不是法治的悲哀,而是有的政府部门不作为的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