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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判决书长眠25年,不能光打发点赔偿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红网 无罪判决书长眠25年,不能光打发点赔偿 现年69岁的湖南沅江农民钟枚生,1960年蒙冤,被以“集体盗粮罪”判10年徒刑。沅江法院1985年对该案再审,判决钟枚生无罪。而这份无罪判决书却始终躺在法院的档案里,没有送达当事人,直到钟枚生2010年4月12日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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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判决书长眠25年,不能光打发点赔偿

  现年69岁的湖南沅江农民钟枚生,1960年蒙冤,被以“集体盗粮罪”判10年徒刑。沅江法院1985年对该案再审,判决钟枚生无罪。而这份无罪判决书却始终躺在法院的档案里,没有送达当事人,直到钟枚生2010年4月12日到法院查档案时才发现。19岁服刑、坐满10年牢狱的钟枚生这时才知道,自己原来早在25年前就被判无罪了。(8月25日《新京报》)

  一起肇祸于荒唐年代里的冤案,巧逢新时期拨乱反正,再审的无罪判决书,对于蒙冤坐牢10年一直上诉伸冤以求早日脱离“被人歧视、被人欺负”的“劳改犯”阴影的受害者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喜讯,然而,这个与受害人政治、经济和社会关系密切相关的“喜帖”,却被人民法院给遗忘了,始终没有送达。为此,我不能不悲怆和愤慨地狂嚎——这样的法院哪里还有一星点“人民”的味道?

  受害人以及公众对于冤狱制造的责任,包括刑讯逼供、牢狱苦难等,都可以不计较了,毕竟是那个荒唐的年代造成的,但是,改革开放以后的相关人员的“新的罪责”,必须清算。这决不应该是国家赔偿几个钱,就可以一笔勾销的。国家赔偿的钱再多,一概与失职渎职、不把老百姓身家性命当回事的官员毫不相干,所以,必须对相关官员“秋后算账”,严肃追究惩处,让他们长长尊重人权的基本常识、长长对人民负责的基本素质。

  首先应该受到追究的当是沅江法院。上面已陈,制造冤狱的“旧账”可以不咎。如果有一点起码的为民意识抑或人性的话,当钟枚生在法院档案里发现了25年前的“无罪判决书”,并反映自己一直没收到时,沅江法院领导理当震惊,重视,积极地安抚并主动做好善后。恰恰相反,沅江法院却是冷血待之,钟枚生发现“无罪判决书”后,当时就递交了申请赔偿诉状,法院竟然一直没有回应,今年8月2日钟枚生只好再次递交申请。我想,如果是该法院院长的亲属受到了如此不公和迫害,他们还会这样无动于衷吗?肯定暴跳如雷,急如热锅蚂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手段,迅速处理。正因为钟枚生是与之毫不相干的屁民,所以才被其冷漠,赔偿申请上呈一年多,不予理睬。遑论是共和国的公仆了,就是换上皇权时代的县太爷也该动了恻隐!这样缺乏起码良知、道义沦丧的法官不清除行吗?

  其次要顺藤摸瓜,厘清责任,惩治失职渎职。为洗清不白之冤,钟枚生一直在申诉,“所有能交材料的地方,从地方到中央,我都交了,法院,市人大,信访局,能找的地方我都找了”。可不可以以改革开放为界,之前的就不谈了,之后的必须厘清,这些申诉材料到底都落到哪里去了?是批转了,还是丢弃了?批至何方了,转到何处了?这不仅是给钟枚生的交待,也是对人民群众的交待。对其中所涉及的失职渎职者,必须严肃问责,以此对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忠于职守和勤政爱民的职业道德教育。

  据报道,目前,沅江市法院已成立了钟枚生事件调查处理小组。沅江市法院称,将与当事人及代理人协商,建议采取正常的行政或法律途径进行处理。当下,当事人钟枚生争取的主要是“家赔偿金”,理所当然,而对于公众来说,除此之外,还希望看到对一系列相关失职渎职官员的问责和惩处,惩前毖后,以儆效尤,否则,难免“钟枚生之难”在更多的公民身上重演。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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