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 前天,广东省内出现自驾游高峰。据网友微博报料,佛开、京港澳、广深、广清、广肇等多条高速公路出现塞车。交通部门已发文要求高速公路收费站开足通道保畅通,当收费站开足全部收费通道后,仍出现排队缴费车辆严重拥堵且平均达200 米以上时,对车辆实施间歇性免费放行。 对于这个“免费放行”的通知,我有点奇怪:广东不是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规吗,依法办事就行了,还要再发文件干什么?于是去查阅资料。原来,《广东省公路条例》规定,公路收费站只有在因未开通而造成5辆以上车辆堵塞时,才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但对收费站开足通道却依然拥堵的,有关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总而言之,通知是为了弥补法规的漏洞。 其实,就是法规已经规定得很明确,有关部门还是会发出文件。国庆黄金周期间,出行客流车流骤增,上海市公路管理部门启动应急预案:缴费车流排队超过1000米时,在不影响前方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对部分车道实行免费放行措施,提高道口通行速度。其实,这个规定在《上海市收费高速公路运行管理规定(试行)》中早就有了。 事实上,法规靠文件才能得到执行的例子比比皆是。《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收费站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十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均超过200米的,应当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有权拒绝交费。”但今年清明节小长假期间,苏通大桥排队2公里、仪征收费站前堵了1公里、润扬大桥收费站排队500米,都没有开通放行。收费站的理由之一,就是“没有接到上面的通知”。 关于高速公路免费放行的问题,现在可以说是“混沌状态”:一是,全国只有三五家出台了地方法规,大多数省市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二是,已经出台的几家也是各行其是,在放行前提上相差太大;三是,即便是各地人大制定的地方法规,也得不到落实。而这种有了法规还要靠红头文件“督办”的乱象,危害更甚,它是一些人只知有权而不知有法的表现。其结果是法律的令箭成了鸡毛,通知的效力大于法规。这种乱象到了彻底纠正的时候了。 (殷国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