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评选优秀律师,网络投票难保公平公正 《中国青年报》报道,“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以下称“双优评选”)云南区域网络投票传出“刷票”丑闻。据相关人士介绍,云南此次“双优评选”,除网络投票外,并无其他评选方式,多家律师事务所为在评选中胜出,竟请网络水军刷票,民主投票变成了刷票公司的隐形较量。记者调查发现,仅9月20日14点到17点,部分律所和律师的票数就猛增了七八千票,网络上也随之出现各种付费投票的“招商广告”。
短短两三个小时,得票就猛增七八千票,的确有些反常。正如一位律师所质疑的,“就算人脉资源丰富,也不可能集中排队,找那么多人同时投票”。然而,质疑归质疑,在“没有确凿的刷票证据”的情况下,也不好断言刷票就确定无疑地存在。笔者想说的是:不管刷票传闻是否属实,通过网络投票一种方式评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都让人觉得有点不可靠。 首先,刷票风险难以避免。在网络上搜索可发现,刷票公司比比皆是。他们手段高明,无孔不入,很难防范。以此次云南的“双优评选”为例,“投票只需输入邮箱和职业”,这样的限制,对专业的刷票公司而言,简直形同虚设。而且,专靠代人刷票混饭吃的刷票公司,是不会轻易留下“确凿的刷票证据”的。 其次,无法保证真正优秀的律所和律师脱颖而出。即便不存在刷票现象,网络投票的最大受益者,也只能是那些人脉资源丰富的律所和律师。可谁都知道,“人脉资源丰富”与“优秀”,绝对不能画等号。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通知要求,此次“双优评选”,是要评选出一批“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谁人脉资源丰富谁占便宜的网络投票,如何确保这一目标不折不扣地实现? 再次,对经济文化发展落后地区的律所和律师不公平。部分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体,别说上网,就连会操作电脑的人都属凤毛麟角。在这类地区、为这类群体服务的律所和律师,即便再优秀、再受爱戴,恐怕也难以在网络票投票中胜出。 总之,通过网络投票一种方式评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恐难达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要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平”的要求。“双优评选”要实现公众参与,这是必须的;但如何实现,有关部门还得动动脑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