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周刊 美参议院为《排华法案》道歉让我想起了孙志刚 10月6日晚,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一项《排华法案》道歉案,就1882年美国国会制定的这项歧视性法案向全体美国华人致歉。鉴于美国历史上只有5次道歉案获国会通过,因此,有论者称,这项法案的通过应当被视为是华裔地位和政治崛起的结果,其历史意义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排华法案》太远,暂且不管它。因为这件事情,我倒想起了孙志刚——那个27岁的武汉青年。8年前的3月17日晚,他因为没有携带暂住证,在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后来被当做“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后来被转送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后来——就再也没有后来了。 一个无任何犯罪记录的公民,行走在自己的国家,仅仅因为没有一纸暂住证,就可能丧失人身自由、甚至面临被毒打致死的悲惨结局,这样荒诞无比的故事,在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在神州大地一再上演,直至“孙志刚事件”发生。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大约10年前,我还在东莞某镇打工,一位同事外出时突然失踪了,三天后才从收容所出来。我让他讲讲失踪后的事情。他摇摇头,半天才扔出一句话,“操!那里面真tmd不是人呆的。” 托孙志刚的福,当年的8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代替了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救助站”代替了“收容站”。别小看这两字之差,它结束了多少外来务工人员的噩梦。 与个案性质的刑事案件不同,收容制度属于制度性的作恶——它戕害的是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自由。你运气不够好,才会遭遇刑事案件;你运气足够好,才能逃脱制度性的作恶。在这个作恶的制度下面,最好的执法者也只能是不作恶而已。所以,它的打击面之宽之广,超乎我们的想象。好消息是,这一制度被扫进了(有没有永远?不好说。)历史的垃圾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没有人为这个制度的制定和出台负责——哪怕是像美国参议院一样,似模似样地道个歉什么的。 难道,那些哭喊、那些血迹、那些恐慌、那些泪水、那些半夜突然醒来的噩梦……就可以彻底遗忘了? 难道,那些铁棍、那些闷罐车、那些斥骂、那些黑暗的房子、那些猪食一样的饭菜……就可以一笔勾销了? 美国施行了61年的《排华法案》,针对的是意图来美国工作和居住的中国人。而中国的收容制度,针对的却是自己的同胞。前者由美国参议院向全体美国华人道歉了,主要推动者斯科特·布朗还表示,“通过这项议案,参议院表达了我们国家对美国华裔的贡献的感激,并承认他们是美国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后者的始作俑者中国政府不但毫无道歉之意,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城市,会在计算“GDP”的时候把外来务工人员计算在内。这就在事实上否定了外来务工人员的贡献,更别说把他们视为当地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没人负责,没人道歉,当然就更谈不上反思。一切都坦然无比,好像这一切从来就没有发生过,这就不得不令人产生担忧,生怕收容制度会在合适的时机,以另一种面目死灰复燃。别以为这种担忧是多余的,2006年,因为自己的手提电脑被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就呼吁“恢复收容制度”。赞成这个呼吁的民众还为数不少。 事实上,尽管收容制度被废除了,但如果没有暂住证(有的城市改成了换汤不换药的居住证),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你依然寸步难行。普通人如此,连小有名气的各种明星也不例外。电影明星王宝强,因为户口还在农村,在参加各种电影展时遇到了很多麻烦,以至于产生“去香港拿个护照”的想法。最新的案例则是《树先生》导演韩杰,因为没有及时补办暂住证,错过了在韩国召开的16届釜山影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