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变动力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中国律师网 创新是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变动力 在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上,由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承办的第十三届民商法实务论坛暨中国律师论坛民商事业务分论坛成为了本次论坛的最大亮点,吸引了众多与会律师参加,其领先的学术观点、新颖的思想内容、独特的办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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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变动力
在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上,由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承办的第十三届民商法实务论坛暨中国律师论坛民商事业务分论坛成为了本次论坛的最大亮点,吸引了众多与会律师参加,其领先的学术观点、新颖的思想内容、独特的办案思路、坚韧的执业理念,博得了在座每一位参会领导和律师代表的赞许和认可。
一、律师在政府依法行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民商事专业律师不仅仅在自然人、公司法人的法律实务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依法治国方针的不断深化,律师在政府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也逐渐显现。
1、律师为政府依法治市提供法律服务
在“律师为政府依法治市提供法律服务”的专题中,演讲律师大都从某个具有典型意义或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入手,分析、讨论了政府介入民商事法律行为容易产生的问题,指出律师参与政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全国律协民委会主任朱树英律师以上海11•15火灾事故造成的重大损害、调查过程以及事故原因作为切入点,讨论了政府介入民商事行为的合法性、政府介入民商事行为的经验教训以及律师如何为政府民商事投资行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等问题。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袁华之律师则从香河退地风波引出政府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紧迫性。他将政府法律风险分为行政行为不当的法律风险与政府民事行为不规范的法律风险两大类,并指出出现这些法律风险的原因主要是管理体制、决策机制和法律意识上存在问题。针对这些原因,他从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应对等几个方面,阐述了建立政府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设想。
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胜律师着重谈到了在房地产新政下,律师如何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问题。
针对与会代表的发言,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徐永前律师、委员李黎、陈贞学还分别进行了点评。徐永前律师提出,政府作为一个特殊的商事主体,要谨慎介入民商事法律行为。政府投资应该采取公司制企业的形式,而不应当采取授权经营的形式。一旦政府投资纳入公司制企业的范畴,就会有一整套制度和规范来约束。而在此过程中,律师应当帮助政府的公司制企业建立一整套体系,规范这些企业的行为。 2、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在“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专题中,演讲律师分别从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是律师的发展机遇、重要作用、业务领域及方法途径,进行了一一阐述。
民委会副主任徐永前律师认为,“地强县弱”、“贫富差距”是我国存在的普遍现象。这一现象必须改变,否则将面临区域断裂和社会动荡。而要将“地强县弱”变成“强县富镇”,以及缩小中国贫富差距的根本措施,就是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在此发展过程中,律师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这些机遇来源于为县、乡镇、街道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为乡镇和县域经济的投融资提供法律服务;以及为市场主体孕育和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秘书长李晓斌律师通过介绍土地新政招拍挂制度中的变化,对竞价与综合评标做了比较,从而分析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奉子成婚”、“排他主义”等问题。
此外,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的曹珊律师提出了律师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过程中解决投标瑕疵的重要作用;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的周长鹏律师通过山东注册成立的全国第一家房地产交易所为实例,分析了在房地产新政下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上海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刘潇瑜律师对“桥头堡”基础设施建设中律师应该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律师的这些精彩演讲,为与会代表呈现出了律师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的广阔业务前景,相信今后律师在政府依法行政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政府及媒体对律师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的观点认识
上海黄浦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婷婷和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的副制片人苏大为先生分别作为政府、媒体的代表,在这次论坛上阐述了自己对律师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的观点认识。
张婷婷副局长介绍了上海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文化背景,阐述了律师在黄浦区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区政府在支持律师为政府服务所提供的帮助及获得的经验和成绩;苏大为先生认为,律师通过电视媒体对社会、百姓进行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在某种程度上为政府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民商事律师对新业务的不断探索
新业务的不断探索一直以来都是民委会全体委员律师的重要工作内容。在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上,律师代表的发言给予了每一位与会律师耳目一新的感受。
上海新闵律师事务所的江净律师提出,政府购买信访法律服务是一项十分有前景的律师业务领域。江律师以上海为例,认为律师的法律服务是政府信访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发展作为共同目的;浙江省律协建筑房地产委员会主任林镥海律师认为,正确把握国内、国际的经济形势,特别是目前中国房地产的形势,对于建筑房地产律师开拓业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林律师认为,与建筑企业一起破解目前存在的困难,帮他们走出困境,是当下的好机会。
此外,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的陈志华律师就目前医学会作为鉴定主体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实践中存在的审判矛盾,指出医学会鉴定的结论往往是医院没有责任,而司法鉴定的结论大多数是医院有责任、患者取得优势地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辽宁韬论律师事务所的讷建宏律师提出了侵权责任法在宅基地使用权保护方面的思考,讷律师呼吁广大律师通过法律手段,帮助法律维权意识薄弱、社会保障不到位的农民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更好地实现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
三、民商事律师对传统业务的实务创新
民商事律师不仅对新业务领域进行了不断探索,对传统业务也在进行着不断的实务创新。在本次中国律师论坛上,演讲律师在环境诉讼、矿业开发、矿业权流转、保障房建设、婚姻家庭以及民事调解等律师业务方面,向与会律师呈现了实务创新的成果。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赵京慰律师针对近期出现的康菲事件,提出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通过对康菲漏油事件的简要回顾,介绍了我国目前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公益诉讼制度的设计。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吴族春律师从律师在矿业开发中法律服务的现状出发,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向与会律师介绍了实践中如何介入这一领域。吴律师建议,介入这一行业要有矿业法律专业化的思想,还要学习地质矿产知识,同时在业务拓展方面要与政府部门、地质勘察机构联动。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的梁兰芝律师以其亲自主办的鑫牛公司与金川集团合资合作为例,在股权比例确认中引进干湿股概念,保证当事人的股权不被稀释。在保护股东不确定利益上提出了非常公平合理的建议,最大化地保护了股东利益。梁律师认为,矿业开发法律服务领域具有无限潜力,西部律师可以考虑朝这个方向转型,但同时由于该领域对专业知识要求高,需要律师们进行深入学习。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甘元春律师通过阐述我国保障房建设的现状,指出我国引入第三方担保的必要性。甘律师通过介绍工程质量担保的起源、发展历程、现状,以及运用华远地产为例,说明工程质量担保在我国的运行状况;通过借鉴美国工程质量担保制度,参照国内现行工程质量担保制度,提出保障房质量担保制度的设想。
青岛律师协会调解中心主任李明均提出了律师参与调解的必要性。他建议代理律师应积极参与在仲裁和诉讼外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深入挖掘,不断创新,树立良好律师形象。此外,他还向与会律师介绍了青岛市律师协会在全国率先成立青岛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的基本情况,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的贾明军律师围绕“婚姻律师的明天在哪里,婚姻律师高端业务在哪里”展开论述。他首先分析了婚姻律师的现状,再结合实例,指出要利用婚姻家庭心理对抗,做其他专业律师不愿意做或者做不好的事情,为婚姻律师高端业务拓展指明了方向。
在本次论坛中,无论是律师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还是律师新业务领域的探索,亦或是传统律师业务的实务创新,处处都围绕着“创新”二字。我们可以看到,时代赋予律师行业新的使命,而全体律师正在通过不断创新,推动律师行业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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