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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虚假医疗广告亟待法律发力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人民法院报 杜绝虚假医疗广告亟待法律发力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245人参加),76.7%的人认为当前虚假医疗广告非常多。受访者中,70后占35.3%,80后占26.7%。(1月31日《中国青年报》) 长期以来
人民法院报


杜绝虚假医疗广告亟待法律发力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2245人参加),76.7%的人认为当前虚假医疗广告非常多。受访者中,70后占35.3%,80后占26.7%。(1月31日《中国青年报》)

  长期以来,泛滥的虚假医疗广告让老百姓真假难辨,深受其害,严重危及群众的生命健康。据统计,由于虚假医疗广告误导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吃错药。仅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就已达到1.84万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110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83万次。虚假医疗广告为何屡禁不止?83.3%的人认为国家有关部门管理不力;82.3%的人表示媒体对发布广告审核不严;74.7%的人认为名人随意代言,滥用自己的公众形象;60.6%的人表示迎合了老年人追求健康长寿的心理。在我看来,这与我国在虚假医疗广告上处罚力度过轻、执法不严有关。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然而,在实践中违法广告者众而真正因此被判刑和处罚者少。

  2007年11月9日,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医疗广告案,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宣判,4名虚假医疗广告的发布者被认定构成虚假广告罪,分别被判处一至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样一个在现实中十分普遍的虚假医疗广告案,居然被称为“全国首例虚假医疗广告案”,由此真正由于虚假广告被追究刑事责任者之少可见一斑。执法的不严让法律规定成为观赏性条文,执法的纵容更助长了虚假医疗广告者的嚣张气焰。而且刑法规定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难以与成千上万的受害人的财产与人身损失画等号。过轻的刑期使刑法在违法广告上失去了应有的震慑力!

  在民事方面,广告法虽规定,违法广告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发布、没收非法所得、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以消除影响,还有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然而,与利润相比,这个“成本”并不算高,广告费一至五倍的罚款对于违法广告的受益人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而且这笔钱早就加到成本里了,由消费者埋单,“羊毛出在羊身上”。

  “违法成本”过低导致虚假药品广告盛行,要让老百姓不再“吃错约”,杜绝虚假医疗广告,就必须从加大虚假医疗广告的违法成本入手,切实加大对虚假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而这有赖于有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和有关部门执法的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如果多抓几个如“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医疗广告案”这样的典型,不信那些虚假医疗广告者还敢让老百姓“吃错药”!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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