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傅达林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自然界中沉寂了一个冬天的各种声音陆续醒来,汇聚成最美妙的音符,让世界充满生机与活力。同样,声音对于人类而言更是意义非凡,人的本质是作为言说者而存在的,而“唯语言才使存在者作为存在者进入敞开领域之中”。近期国内上映的奥斯卡获奖影片《国王的演讲》,让我们从存在语言障碍的国王的发声练习中,分明感悟到声音的价值:人因表达而高贵。 在人类寻求表达的秩序里,辩论成为最具艺术性的语言形式,它让不同的声音得到理性而富有激情的释放,将人类天生的嫉妒、争斗导入“动口不动手”的君子之道。正因为如此,辩论被视为民主政治的首要气质,构成了自由社会确立的重要机制。阿伦特在论及古代雅典城邦时指出,“以政治方式行事、生活在城邦里,这意味着一切事物必须通过言辞和劝说,而不是通过强力和暴力来决定。” 试图通过辩论来解决社会冲突,避免暴力和非理性因素对人类文明的威胁,并在复杂利益纷争中建构新的社会秩序,这成为迄今以来许多思想家念兹在兹的理念。从古希腊苏格拉底倡导的辩证法,到当代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的商谈政治学,辩论也的确带来了人类知识的积累与增长,让崇尚丛林法则的野蛮人变得文明。一位美国著名的律师说:“当别人说服我改变某个观念时,往往是唤醒我曾经获得但遗忘了的知识,这是一种类似顿悟的经验。通过辩论发觉自己的这种知识,进而可能发现关于全人类的某种共同点,这就是辩论的神奇之处。”某种程度上,共同体也如同具体的人,能否发动持有不同观点的人进行理性辩论,成为现代社会区分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生活的重要尺度。 当人类共同体的秩序维系与福祉增进重任落到法治的肩上,辩论对于法治的价值就日渐凸显,它甚至构成了现代法治生活里最重要的品质之一。无论是作为一种政治生活安排方式,还是作为公民普遍意义上的生活方式,法治都必须面临各种利益的冲突与选择。从自由到安全,从私权到公权,法治必须为共同体生活提供一种利益均衡机制,而这种机制的核心装置离不开有效的辩论。 法治首先立足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利益,在公开辩论的基础上去公平分配正义,这便形成了立法中的博弈。现代代议制的精髓,便在于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去发声,在庄严的场合展开利益的辩论。“争执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被倾听的欲望。”对于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有效辩论才能让我们倾听到另一种声音,一种站在其他视角观察的不同声音,一种“真理有时不掌握在多数人手里”的反对声音。无论是关乎国家大政方针的宏观立法,还是关于医疗保障、个税调整、商品价格等百姓切身利益的具体制度调试,只有通过充分的辩论才能逐层剔除掉包裹其上的种种利益笋衣,还原出问题的本质以成为公共决策的元参考。就如同亚里士多德谈到最好的笛子应该分给最优秀的吹笛手,因为那就是笛子存在的目的。 辩论还能让代表人民的人避免出现怠职。就公共政策的制定而言,有效的辩论以充足的功课做基础,如果他们不提前做好调查分析,缺乏严密的逻辑论证和翔实的现实素材,那么辩论将会让肤浅的思想出丑,也让选民发现你的不称职。倒逼之下展开的思想交锋,才能为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意见。通过这种辩论,为民众提供更多的价值选项,最终形成有利于社会进步和个人自由的法律制度。 法治的重心在于法律的实施,而无论是执法还是司法,都必须设置必要且充分的辩论机制,以体现法治的程序价值。任何执法者在作出不利于他人的决定前,应当听取他人的意见,其中主要是辩解(哪怕是狡辩);而司法中更是讲求辩论环节,法官欲发现真实、化解法律适用的争议,就必须通过法庭上控辩双方的唇枪舌剑,才能去伪存真使真相水落石出。尤其是在利益的均衡上,有效的辩论是通往妥协的理性平台,因为“辩论制胜是要得到你所需要的,但通常应有前提,即必须同时协助对方得到他所需要的”。 其实追溯古老的人类文明,民主即是兴盛于公民的自由辩论,遗憾的是我们却疏于练习。在一些国家,民众并非通过被动学习宪法而熟悉宪法,而是通过对围绕宪法长久不息的辩论的关注,方理解到宪法条文背后所蕴含的精神价值。辩论所能释放出的民主参政、构建法治的公民热情,当不可小觑。在这百声竞发的春天里,宽容辩论,鼓励辩论,理当成为一种常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