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浦江潮
每年清明节前后,殡葬暴利、“死不起”便会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意见》将殡葬服务区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前者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服务,后者则包括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等。《意见》要求,各地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殡葬服务之所以久遭社会诟病,不仅在于其暴利,更在于其暴利建立在“发死人财”基础之上,违背社会道德和习俗。两部委在清明节前联合发文,回应民众关切,规范殡葬收费,可谓正当其时。 笔者认为,该《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将殡葬延伸服务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众所周知,基本殡葬服务早已实行政府定价,有的地方甚至予以免费,但殡葬暴利依然难除,为何?问题就出在殡葬延伸服务上。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或免费,而要享受这些价格优惠,就得到指定的殡仪馆办理丧事,既然来了,就得“顺便”接受殡仪馆提供的延伸服务。比如,殡仪馆将死者遗体运来存放,遗体整容等服务想必得交给殡仪馆,殡仪馆就有了要价底气;再比如,既然吊唁在殡仪馆举行,那么殡仪馆就有优势把花圈、寿衣卖得贵一点、再贵一点……如此,基本殡葬服务的低价或免费,可能远远抵不上殡葬延伸服务的高收费,殡葬整体费用不降反升。 所以,只有将殡葬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同时纳入政府价格监管,才有望破除殡葬暴利。《意见》要求各地对殡葬延伸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降低收费标准,切中了问题的要害。 当然,切中问题要害未必就能解决问题,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未必就是合理的价格,它们有时也“虚高”得让民众怨声载道。根据《意见》,基本殡葬服务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考虑财政补贴情况,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这个规定看似很严谨,却仍然是闭门决策,漏掉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那就是征求民众意见,让民众参与价格决策。换言之,无论基本殡葬服务价格还是延伸服务价格,都应在成本公开的基础上召开价格听证会,由各方协商确定,而不能由各地价格部门、民政部门自说自话。 《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既然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就应当事先进行价格听证。否则,鉴于目前一些地方价格部门总是与垄断行业穿“连裆裤”,而民政部门又与殡葬行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闭门造车”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难免就高不就低,老百姓依然“死不起”。 价格听证事关程序正义。有了程序正义未必有结果正义,但没有程序正义更难以抵达结果正义的彼岸。因此,制定殡葬服务价格不可绕过“听证关”、“民意关”,只有开门决策,让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具有较高的“民意含量”,才能挤干殡葬服务的价格“水分”,破除殡葬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