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彭跃进/袁建华 随着法院队伍建设的加强,审判人员素质的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也越来越高,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仍有相当数量的裁判文书制作的要求不严,成文的质量不高,与其应有的严谨性、准确性、规范性、权威性显得极不相称。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必须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为突破口,不断改进方法,积极创新举措,狠抓责任落实,努力提高裁判文书整体质量,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能得到公众认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法院裁判文书是保障法院准确合法行使审判权,处理诉讼案件的必要工具。但是种种存在质量问题的裁判文书,不仅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的甚至失去了对当事人的约束力而成为一纸空文,损害了法院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所以,法院审判的目的是靠裁判文书来实现的,出现一些有问题的法律文书,法律的原则和目的就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权威就不能体现。因此,法官都要提高对裁判文书重要性的认识,只有高度重视裁判文书的质量,才能使裁判文书发挥应有的功能,才能提高人民法院的公信力,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社会形象,法院也才能借此营造更加优良的司法环境。 法院领导应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要将“提升办案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上狠下工夫,把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作为树立法院公正司法形象、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工作来抓,强调法官要在“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同时,坚决杜绝因裁判文书质量损害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问题的发生。 法院内部要狠抓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标准。制定《裁判文书评查规则》等规定,对裁判文书的制作标准、技术要求、制作流程、评查办法及责任承担等作详细规定。建立由审判委员会领导、审判监督庭牵头的裁判文书评查模式,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纪检部门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积极引导法官加强对裁判文书格式内容的学习,把裁判文书制作的培训,作为“法官教法官”培训活动的重要内容,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 基层法院应注重细化措施,进一步抓好裁判文书评查。完善裁判文书评查机制,把裁判文书评查纳入日常管理,坚持全面评查,采用普查与自查相结合的评查方式,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承办人进行整改,做到一案一评一整改记录。完善裁判文书监督激励机制,审管办对裁判文书评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讲评,并定期公开;纳入绩效考评管理,严格奖惩制度,对错、漏情况严格扣罚,对优秀裁判文书通报表彰并公开。 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强化管理责任,明确法律文书签发权限,每份裁判文书拟稿人必须进行初步审核并签名,再由业务庭庭长、分管领导进行审签,所有判决书由分管副院长亲自审阅。对评查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进行整改:对评查出来的个性问题,组织干警学习讨论,反思原因,提高法律素养,夯实语言文字功底;对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审判执行人员会议集中分析、讲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召开座谈会,对法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提升制作裁判文书能力。每半年从全院裁判文书中评定出“优秀”、“瑕疵”裁判文书若干篇进行奖励和通报,评选结果计入拟稿人、承办人个人绩效考评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作者单位: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