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殷国安
近日,有网友反映,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16岁至35岁的妇女不能办理出国护照。经记者了解,不单是孟连县,普洱市澜沧县、西盟县的同年龄段妇女,办理护照出国也都受到限制(5月14日云南网)。 为何禁止普洱市孟连等三县16岁至35岁的妇女出国?原来,2005年前后,普洱的孟连、澜沧、西盟三个县的妇女,到国外尤其是东南亚一带从事色情服务业的人员比较多,引发一些问题,当地政府亦多次向我国驻外使领馆反映,造成很不好的国际影响;此外,当地有的妇女在国外感染了艾滋病等疾病后返回家乡,造成了传染和扩散,在当地引起恐慌,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胁;而且,当地大量年轻妇女流失,导致当地“剩男”较多,许多男青年找不到媳妇。 原来是为了防止这些妇女出国从事色情服务。这看起来有道理,但经不住推敲。难道因为有的妇女出国从事色情服务,就禁止这一年龄段的所有妇女出国?岂不连公民正当的出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的权利也剥夺了?事实上,官方也承认,不办护照也未必就能阻挡住出国从事色情活动,从事非法服务的妇女,仍然有渠道出去,倒是那些想通过正规渠道出国的妇女,反而被限制住了。至于说当地“剩男”较多,于是禁止年轻妇女出国,这更是莫名其妙了。难道要把妇女当做一种资源,只用来解决本地“光棍”问题? 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申领普通护照是公民的法律权利,依法签发普通护照也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只要不是该法第13条规定的7种情况,公安机关都不得拒绝办理护照。年轻妇女可能出国从事色情活动,显然不是法律禁止办理护照的理由。相反,根据该法第20条规定,护照签发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的,应该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尽管普洱市暂停办理上述三个县16岁至35岁妇女的因私出国护照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但是,这没有法律依据,就是违法行政。 据称,普洱市已经向公安部门申请,取消暂停办理上述三个县16岁至35岁妇女因私出国护照的规定,或许最近就要批准了。工作中有了错误,改了就好。但对于违法行政侵害了公民权利,最好也要有个检讨、道歉什么的,总不能错了还理直气壮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