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李英锋 5月1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办城市管理科科长杨珂带领执法队员对大明湖东门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清理时,一位抱着三四岁孩子的女商贩给城管队员下跪,杨珂见状也向女商贩跪下。事后杨珂称,下跪是为了与对方“平等对话”,也怕对孩子心理产生不良影响。(5月6日《齐鲁晚报》) 这一跪,释放了多重信息,让人五味杂陈。 平素,我们见惯的场面是:城管的强势与商贩的弱势,城管居高临下的暴力执法与商贩的哀求周旋、东躲西藏甚至暴力抗法。城管能够给下跪的女商贩条件反射式地下跪,并且脑海中在那一瞬间闪现出了“平等对话”和“孩子的成长利益”,向我们展现了一种“另类”的执法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平和谦恭,透露出人性化的思维和最基本的平等意识,表达了对被管理对象的尊重,也让我们看到了城管希冀使用理性手段达成监管目标的努力。这种模式所释放的一些良性信息让人欣慰。 但执法管理者与被管理对象的对跪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巨大的尴尬,对跪的双方虽然实现了所谓的“平等对话”,但这种平等却是以双方的自矮半截为代价,权利和权力都保持了一个不正常的姿势,充满了苦涩和无奈。这种平等只是一种卑微的平等或者相对的畸形平等,并不是真正的平等、绝对的平等、健康的平等。 其实,在法治语境下,女商贩完全不必下跪,执法者也不应该对跪,女商贩只须“站着”表达诉求,执法者也只须站着履行职责,双方应该“站着对话”,从而实现“站着平等”。只有“站着平等”才是权利和权力的对等,才符合法治公平和理性,才能确保法治的尊严。 仅就城管执法领域而言,要彻底实现执法者与被管理对象的“站着平等”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近年来多地城管不堪的执法劣迹已经打压掉了很多路边商贩“站着对话”的信心和勇气,商贩没有“站立”的理性平和心态,“站着平等”就瘸了一条腿。要矫正这一法治缺陷,城管必须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内部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严格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注重对商贩的疏导和服务,对商贩的诉求和意见给予最大的理解和尊重。当然,规范城管的功夫也应该下在城管之外,立法部门要健全完善城管法律体系,政府要对城管的体制进一步理顺,城市要找到保障商贩民生和维护城市形象秩序的最佳切入点。执法者充分表现出了“站着对话”的诚意,商贩自然就会逐渐受到鼓励,就会形成“站着”发声维权的习惯,而“站着平等”也就成为正常普遍的现象。 (作者单位:河北省滦南县工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