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2日 07版) 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不久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廊坊市委联合举办了第二届中国社会管理论坛。与会者围绕“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与推进科学发展”这一主题进行了研讨,在加快社会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关键环节和着力点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反映了近期学术界对社会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成果。 社会体制改革是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体制是社会治理的方式和制度安排,包括社会运行体制、社会组织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社区构成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等。社会体制影响着人们的社会关系、行为准则和社会运行。 学者们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等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在的社会体制总体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需要,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社会管理的理念、组织、形式、手段、方法等不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社会管理的体系、制度、机制不健全。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社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提高现代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社会体制改革是推进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快社会体制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迫切要求社会体制作出相应改革。此外,妥善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也需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体制改革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社会管理是运用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手段,直接或间接对社会不同领域和各个环节进行服务、协调、组织、监管、控制的过程和活动。其基本任务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激发社会活力、增强社会凝聚力,营造既充满活力又富有凝聚力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必然要求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社会体制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应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就需要加快社会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社会管理应实现从以政府为单一主体、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管理、基层民众自治管理良性互动,社区管理与单位管理有机结合,服务与管理相融合,有序与活力相统一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转变。 理顺几个重要关系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整体设计、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学者们指出,深化社会体制改革需要正确认识和理顺以下主要关系。 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坚持政社分开,明确划分政府社会管理和社会多元治理的范围和权限。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创新政府社会管理方式,规范和监督公共权力的运作。同时,有效发挥社区、企事业、基层单位、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应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社会体制的基本框架,应由中央统一决策,相关部门具体指导,地方采取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社会管理具体制度。坚持基层为要、重在基层,通过社区、基层统筹各类服务管理资源,把中央和地方各级社会管理的各项政策落实到社区、基层单位。 公民参与与社会协调的关系。发展基层民主,有利于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应继续推进城乡社区自治,有序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规范政府组织与基层群众自治的关系,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同时,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应有作用,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形成灵活的社会协调机制。 抓好改革着力点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就是要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社会管理权力结构和机制,社会管理组织结构和机制,社会管理功能结构和机制、社会管理动力结构和机制、社会管理保障结构和机制。学者们建议,改革社会体制,应着力完成好以下几项任务。 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坚持把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作为党和政府的重大任务。健全社会管理的政策体系,加强社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的作用。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和机制,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政府的社会管理主要是制定法规政策、规范制度标准、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加强社会行为监管。把一些社会公共服务和具体事务以适当方式交给社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推进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多样化,探索政府行政管理与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在社会运行中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的体制。大力构建政府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综合性系统,整合各类社会服务管理资源。 完善群众权益保障机制。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特别是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诉求多样性、多变性的特点,创新方式方法,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健全公共政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和多元调解体系,强化从源头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把预防社会稳定风险的关口前移。 加快社会行为规范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的法治保障体系,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立法,加快形成完善的社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法制规范在调整关系、约束行为、保障权益、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公正执法和严肃执法。建立健全社会诚信制度,制定社会诚信规范,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健全社会服务管理体制。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文关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实现各类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不断提高服务管理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建立覆盖城乡的全员人口统筹管理的信息系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的教育、引导、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不同类型人群特点分类施策。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围绕提高预知、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和完善主动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建设,提升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管理水平。 总之,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应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和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