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张洋(2013年01月05日 01版) “迎元旦,贺新年,万品狂减!只要点击以下链接,即可赢取1000元购物券!”近日,相信不少手机用户收到过类似的短信。这些垃圾短信总是让人防不胜防,不胜其烦。 遏制垃圾短信,刻不容缓。令人欣慰的是,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适时而出,规定发送商业性信息需经用户同意。同时,公民受到商业性电子信息侵扰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 手机用户千千万,收发短信万万千,用法律斩断垃圾短信利益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举措。同时,有法可依,更要有长效监管,才能让垃圾短信最终销声匿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