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 2010级学生的奖学金是9000元,2011级却只有2000元。近日,中国政法大学78位2011级硕士生集体提起诉讼,要求补发奖学金。 虽然“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但如果说所谓的“利”符合法律规定,那就是个人权利,当然值得追求。作为学习法律的学生,如果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也不会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身的权利,那么,今后如何能为其他公民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如何在社会上为公民维权作出榜样呢?所以说,这起诉讼主要并不在于获得7000元奖学金本身,而是在于案件之外,其一是法律人带头来维护权利,给其他公民带榜样。 其二在于,利用这个诉讼再来测试一下有关大学可否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推进司法的创新和法律的改进。在此之前,虽然有北大博士生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法院将北大作为了行政诉讼的主体。但是,北京昌平法院还是以中国政法大学是事业单位,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为由,当场拒绝学生的立案申请,后经学生力争,法官才让学生们留下一份诉状,但未明确是否能够立案。 此外,法律硕士们也表示,“起诉的目的并不是为钱,而是要学校拿出教育部取消拨款的证明,希望能够为推动高校财政依法公开贡献力量”。这证明了这场诉讼的第三个案外意义,即推进高校的财政公开,促进政府和公营部门的财政公开。杨涛(江西 法官) 新闻链接》》 · 奖学金大幅降低 78名法律硕士生起诉政法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