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目前,新农合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目标定位为保大病,小病的报销门槛高、比例低,许多群众有了病也不愿去医院,最终小病拖成大病。 据卫生部介绍,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 “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看病贵成为当下许多民众尤其是农村群众不能承受之重。我国新农合制度启动10年来成绩有目共睹,但由于大病需要的医疗费用较高,相应药物和治疗手段又往往超出政策范畴,导致大病患者个人承担的经济负担依然沉重。目前我国农村的几千万贫困人口中,因大病致穷、返贫的现象十分突出。 大病保障能力是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体现。近年来,随着财政实力的增强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我国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补上大病保障的短板。继推行大病二次报销之后,此次大病保障扩容和报销比例提高有望为大病患者撑起更为坚固的保护伞,保障其病有所医,早日康复。 同时,侧重补助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的政策设计也增加了“小病大医”的经济风险。此前,媒体就曾报道过一种“空床计”现象,有的农民不需要住院也要在医院占病床,就为了争取更大的报销比例;一些乡镇卫生院也乐于“挂空床”,套取新农合资金。 一直以来,我国传统医学都十分推崇“良医治未病、小病”的理念。同样,提升医疗保障,既要“抓大”也不能“放小”。在强化大病保障的同时,应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的政策帮扶,引导广大群众将疾病遏制在萌芽状态。否则,一旦小病拖成大病,无论能不能报销、能报销多少,患者都要遭受更大的痛苦和折磨,甚至面临生命危险,还增加了其家庭和社会的负担。 对此,一方面应逐步提高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让群众放心地去医院看病,解决其后顾之忧。同时,完善阶梯化政策,进一步加大社区、乡镇等基层医院报销力度,从而改变患者盲目扎堆大医院的现象,实现“小病不出乡”。随着就医诉求的有效分流,基层医院和医护人员的积极性也能充分调动起来,通过建立个人医疗档案、上门巡诊、设立家庭病房等形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此外,将体检纳入医保实现早防早治。有研究表明,80%的医疗支出用在了治疗那些可预防的疾病上。广大农村群众普遍缺乏保健意识,往往一查出癌症就是晚期。通过政策引导其参加健康体检,有助于及时发现疾病的蛛丝马迹,避免大病临头的无妄之灾。将目前“大病统筹”的医疗保障模式关口前移,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健康体检,能够发挥“四两拨千斤”之效,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 (作者单位:张枫逸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