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构建全国统一生态环境监测规范体系
来源:中新网 作者:王贤臻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08
摘要:中新社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环境保护部7日公开发布《“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表示,至“十三五”末,中国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保障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中新社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环境保护部7日公开发布《“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表示,至“十三五”末,中国全面建成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保障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用数据质量。
环境保护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7日对记者表示,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是评价考核各级政府改善环境质量、治理环境污染成效的重要依据。“十三五”期间,是中国以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役的关键期。
自2012年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颁布实施以来,中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建成1436个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了环境监测数据一点多发(城市、省、国家)、实时传输,实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监测项目包括SO2、NO2、CO、O3、PM10、PM2.5等6项指标。此外,大部分省市也建有地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了国家和地方两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为考核地方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提供了重要依据。
环保部监测司官员表示,但目前监测规范和技术体系尚需完善。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土壤监测方法标准不全,全国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质控体系尚未健全等,实验室前端的采样、样品制备和保存等仍是薄弱环节。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数据审核不落实、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技术方法标准体系和三级质控体系。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和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均应遵循统一的技术体系,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环保部监测司官员表示,将建立质控检查与考核联动机制。发现有运维不规范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或停职处理。建立环保与公检法的联动机制,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提高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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