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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湿地管控责任制将建立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王贤臻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07
摘要:近日,2016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在云南大理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陈凤学在会上要求,加强流域湿地总量管控,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全流域和各省份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建立湿地保护部门联席制度或省级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探索
  近日,2016年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在云南大理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陈凤学在会上要求,加强流域湿地总量管控,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全流域和各省份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建立湿地保护部门联席制度或省级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探索设立长江湿地保护基金;积极推动把湿地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据陈凤学介绍,国家林业局把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作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的重要举措,从湿地保护工程、中央财政湿地补贴政策等方面,切实加大支持力度,启动编制长江沿江重点湿地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目前,长江经济带有国际重要湿地18处、湿地自然保护区167处、国家湿地公园291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

  谈及如何保护长江流域湿地,陈凤学提出,充分利用已建立的长江湿地保护网络机制,开展上下游、左右岸湿地协同保护,积极实施长江流域湿地修复重大工程。同时,长江流域重要湿地已纳入《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范围,流域各省(区、市)要尽快编制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规划,与国家工程对接,形成完整体系。

  陈凤学还指出,尚未出台湿地保护立法的省份,要尽快出台立法;已经出台立法的省份,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做好法规执法修订工作。把湿地保护与恢复作为改善生态、民生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全球视野下的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模式,抓好长江湿地保护网络自身建设发展。全流域12个省份的252个网络成员单位,要建立经验分享机制,开展帮扶活动,加强湿地网络管理。(王开广)

责任编辑:王贤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