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 蒲晓磊 今天,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立国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 2015年下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2015年12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王胜俊副委员长代表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2月25日进行了分组审议。 “半年多来,经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努力,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多数已取得了进展或启动了相关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落实,在制定和实施‘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的进程中,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李立国说。 今年将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试点 针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反馈报告显示,各有关部门通过宣传引导、出台政策、完善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医疗保障体系得到完善。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制度整合,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420元。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2016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财政部、保监会继续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报告透露,各相关部门通过加强规划、完善配套措施、推进医养结合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养老服务发展配套措施。中医药局、全国老龄办于2015年10月签署了《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合作协议》,今年将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试点。 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2016年4月,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医养结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随后又印发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6月下旬,确定了北京市东城区等50个市(区)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医疗资源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加快启动医养结合数据监测、医养结合考核评估等事项。 建设公平开放养老服务市场 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目前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力度不够。 报告显示,各有关部门通过专项支持、推进改革试点、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建设更加公平开放的养老服务市场。 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和措施。民政部等10个部门出台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人民银行等5个部门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落实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在税费、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明确了鼓励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同时,通过设立“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建设基金”和财政贴息等方式,促进金融、财政、产业等政策有机结合,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改革试点。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培育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互联网+”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民政部、财政部启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管理运营。商务部、财政部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产业试点,带动社会资本持续加大相关产业投入。民政部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重点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继续加大“公建民营”试点工作力度,鼓励实行服务外包,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渠道,改进运行管理机制,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解决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问题 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指出,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存在的问题更加突出。 报告表明,各有关部门通过加强照顾服务、加快设施建设、引导多方参与等措施,进一步解决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问题。 提高农村老年人照顾服务水平。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继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农村居民养老问题纳入城乡统筹体系一并考虑。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逐步将农村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因病致贫家庭老年重病患者等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农村敬老院2.7万余所,床位249.3万张,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已覆盖50%以上的农村社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连续三年投入30亿元支持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加大投融资、土地供应、财政补贴等方面支持力度,引导各级政府将养老服务财政资金重点向农村倾斜。民政部进一步发挥供养服务机构区域辐射作用,为更多农村低收入、高龄、独居和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部进一步加大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努力满足老年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需要。 引导多方参与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支持农民工参与农村养老机构及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的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养老福利慈善体系,培育养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鼓励相关组织和个人开展农村养老志愿服务活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全国妇联等部门针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关爱行动,初步形成了多方参与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法制日报北京8月31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