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环保部长:将约谈PM2.5、PM10不降反升地区政府 环保部长:将约谈PM2.5、PM10不降反升地区政府 2015-6-30 8:30:23 来源:新京报
今天上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时表示,下一步将“预警约谈PM2.5、PM10浓度不降反升地区人民政府”。 陈吉宁通报说,2014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95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2.1%;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2.3%、10.4%、10.6%。 陈吉宁表示,下一步推进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法制化,2015年关闭1000处小煤矿;到2020年,天然气供应能力达4000亿立方米;推广绿色建筑,力争2015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5亿平方米以上;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16年1月起东部地区11个省份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 同时深化区域协作,长三角区域实施在机动车异地协同监管、黄标车区域限行和禁止再注册。 陈吉宁强调,按照考核办法,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采取约谈等措施,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人员责任;定期通报各地颗粒物浓度变化情况,“预警约谈PM2.5、PM10浓度不降反升地区人民政府,督促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政策措施”。 日期:2015-6-30 8:30: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