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在沈阳揭牌 巡回区为东北三省 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在沈阳揭牌 巡回区为东北三省 2015-2-2 8:44:17 来源:人民日报
继1月28日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沈阳揭牌成立,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根据此前发布、2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的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规定》同时明确,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庭长由现任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担任,根据此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任免名单,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 据了解,第二巡回法庭设立在辽宁省沈阳市,主要考虑到东北是我国老工业基地,在工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矛盾纠纷数量较多,希望通过设立第二巡回法庭,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未来根据有关规定和审判工作需要,还可以适时增加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区域和受案范围。 日期:2015-2-2 8:44: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