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最高检追授陈运周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最高检追授陈运周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2014-11-21 9:03:55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正义网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徐盈雁)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追授湖南省新田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陈运周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并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他学习。 陈运周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新田县检察院会计,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局长,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等职。2014年8月1日,陈运周因患鼻咽癌医治无效不幸去世,年仅49岁。 从检28年来,陈运周长期扎根基层,奋战在反贪一线。他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从一名司法会计成长为主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入选湖南省反贪侦查人才库。多次被抽调参加中纪委等上级机关专案组,先后参与查办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某某受贿等大案要案150余件,组织领导并参与办理了新田县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270余件。面对“要花钱砍他一只手,挖一只眼睛”的威胁和恐吓,无所畏惧,始终刚正不阿、秉公办案。 陈运周是新时期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讲党性、重品行、守纪律的优秀代表,是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的杰出楷模,是全体检察人员学习的榜样。最高检号召,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广泛开展向陈运周学习的活动。学习他坚定理想信念,忠诚检察事业的政治本色;学习他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严格规范理性文明执法的职业素养;学习他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职业风范;学习他秉公用权,清廉如水的职业操守。 日期:2014-11-21 9:03: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