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法制焦点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国务院调整城市规模划分:人口千万以上为超大城市

来源:网易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11-20
摘要: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国务院调整城市规模划分:人口千万以上为超大城市 国务院调整城市规模划分:人口千万以上为超大城市 2014-11-20 16:0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

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国务院调整城市规模划分:人口千万以上为超大城市



国务院调整城市规模划分:人口千万以上为超大城市

  2014-11-20 16:0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0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今日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新标准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通知中规定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为: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通知强调,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日期:2014-11-20 16:00:01 |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