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北京11月19日电(见习记者 何青)今年国庆档,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引发热议。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今天做客正义网“正义论坛”时表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规定对购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作出构成犯罪的评价,这一修改对打击购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买方市场,遏制拐卖行为会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现行刑法第241条第6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拐卖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被拐卖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第13条对此条文作了修改,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草案一旦通过,民间呼吁多年的“买方入刑”将成为现实。 “这样修改后就警告那些意欲购买者,只要购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一定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赵秉志解释说,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震慑、警告他们不要心存侥幸,认为买回妇女、儿童后只要善待,如果有人查找到,他们不阻挡解救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从而起到遏制购买人口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作用。 对于如何有力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赵秉志提出,一是综合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二是完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三是发挥专门打拐机构的协调作用;四是建立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