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打捞落水铁块是否算偷 检察官:关键看铁块是否为有主物 打捞落水铁块是否算偷 检察官:关键看铁块是否为有主物 2014-9-5 8:52:32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正义网电(记者崔洁 肖水金 通讯员丁晓头) 俩渔民在打鱼的同时,乘隙吸捞正在施工的大桥下水中的铁块。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已触犯了法律。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唐正明、李冬生提起公诉。 石臼湖是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与安徽省当涂县三地间的界湖。在石臼湖畔,来自安徽省马鞍山市的唐正明、李冬生,已经在这里打鱼生活了10多个年头。自几年前南京市宁高新通道石臼湖大桥建设以来,唐正明经常在打鱼时看到,施工队在桥面上施工时有铁块掉到水里,就想把铁捞出来后卖掉换钱。 唐正明把这种想法与姨夫李冬生说了,俩人一拍即合,合伙在安徽买了一块长宽在10公分左右的四方形吸铁石。从今年2月开始,他们趁没有人施工的时候,自驾渔船,采取用吸铁石吸附的手段去捞水中的铁块。其间,他们多次被工地上巡查的保安驱赶,但是他们一如既往。 不仅仅是他们,其他一些渔民也开始加入“捞铁大军”。为此,大桥施工方专门请石臼湖管委向渔民告知:出于安全考虑,请渔民在距离大桥50米外作业;水中的铁块有的是为了扩大施工操作面积,特意放置在水中的,请勿擅自靠近吸捞。但在宣传告知后,渔民偷偷捞铁的现象依然存在。 至今年3月案发,唐正明和李冬生共吸捞工字型钢和槽钢3吨,涉案价值1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 吸捞水中铁块该如何定性呢?基于该案的特殊情况,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得知大桥施工方对水中的铁块实行定期回收,并通过正常途径向渔民进行了宣传告知。但是一些渔民不以为然,照样以捕鱼为名进行捞铁。自大桥开工建设以来,施工方被捞走的各种型号的铁块多达数十吨。 据此,我们认为,掉在水里的钢铁由工地事实上支配,属于工地的财物。唐正明等人的打捞行为涉嫌盗窃罪。 日期:2014-9-5 8:52: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