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国家安全法拟更名为反间谍法 国家安全法拟更名为反间谍法 2014-8-26 9:09:08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正义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郑赫南)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获悉,国务院今天提请审议的修订国家安全法的议案拟将“国家安全法”更名为“反间谍法”,并将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需要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 国家安全部部长耿惠昌在作关于修订国家安全法的说明时表示,1993年公布施行的国家安全法对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国家安全部以现行国家安全法为基础,总结反间谍工作实践经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送审稿)》并报请国务院审批。国务院法制办经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 据耿惠昌介绍,1994年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2012年施行的行政强制法规定,关于冻结存款、汇款等强制措施应当由法律设定。为了确保国家安全机关正常行使上述职权,保证反间谍工作顺利开展,草案规定了查验中发现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责令其整改或者指导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对与间谍行为有关的工具、经费、场所、物资和其他财物,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 此外,草案还补充规定了反间谍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等原则。草案在明确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主管机关基础上,规定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日期:2014-8-26 9:09: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