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我国拟在北上广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我国拟在北上广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2014-8-26 9:02:00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正义网北京8月25日电(记者郑赫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天下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表示,我国拟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拟接受所在地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周强是在作《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时这样表示的。周强指出,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是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大措施;是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水平的需要。 对知识产权法院的监督,草案规定,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级与当地中级法院相同。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后,对所在地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其审判工作,接受所在地高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审判监督;其对案件的审理,接受所在地同级或者上级检察院法律监督。 关于案件管辖,依据草案,知识产权法院拟主要审理各类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兼顾审理其他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法院对所在省(直辖市)的这些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案件管辖范围拟由最高法规定。此外,知识产权法院还管辖所在市基层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统一审理对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裁定或者决定而提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日期:2014-8-26 9:0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