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焦点 | 关注案件 | 业界动态 | 社会经纬 | 各地动态 | 域外司法 | 时政评论 | 立法草案 | 法规释义 | 出版动态 当前位置:法律图书馆>>法治动态>>法治焦点>>微观察:删除"见义勇为"之后该做些什么 微观察:删除"见义勇为"之后该做些什么 2014-8-5 8:43:02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日前,教育部就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见义勇为,敢于斗争”不再作为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引发了社会热议。 不少教育专家认为,以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不适合在遇到坏人坏事时进行正面斗争。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删除见义勇为,更加注重中小学生的自身安全和保护,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理性。 由于未成年人的体力和心智都还不够成熟,如果将“见义勇为”作为他们的守则和规范,就会将他们置于危险之中。从这个角度看,“见义勇为”条款从新版《中小学生守则》中退出,的确体现出了社会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民声诉求。 但行为上不鼓励中小学生见义勇为,不代表观念上也不注重对孩子们正义感的教育培养。相反,行为规范上删除“见义勇为”条款之后,在观念上更要加强正义感教育。如果没有童年和少年时期正义感的培养,缺乏“见义勇为”的内在涵养,就算18岁之后已具备见义勇为的身体条件,也难有见义勇为的行动。 日期:2014-8-5 8:43: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