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法制焦点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海关总署正式批准设立平潭海关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7-10
摘要:海关总署7月7日正式批准设立平潭海关,将为平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平潭转型发展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为服务两岸直接往来、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开辟更为快捷的通道。 新设立的平潭海关管辖范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境,承担对平潭进出境(区)货物进行监管、征
    海关总署7月7日正式批准设立平潭海关,将为平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平潭转型发展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为服务两岸直接往来、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开辟更为快捷的通道。

  新设立的平潭海关管辖范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境,承担对平潭进出境(区)货物进行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办理企业注册备案、查缉走私等海关业务,将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提供手续更加简化、通关更加便捷、物流更加畅通、运作更加高效的通关服务。

  平潭海关设立后,将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式封关运作的步伐,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海运快件、“台车入闽”、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等各项业务发展,让国家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的通关管理和税收优惠政策早日落地、开花、结果。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