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将继续积极稳妥推进生态补偿条例制定工作,提高生态补偿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出,尽早制定出台生态补偿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和生态补偿条例,强化综合性政策支持、指导和监督等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报告介绍,近年来,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要求,在森林、草原、湿地、流域和水资源、矿产资源开发、海洋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领域主动开展探索,取得了有益经验和初步成效。一是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政策法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和生态补偿条例已经形成初稿。二是初步形成生态补偿制度框架。建立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出台了具有补偿性质的草原保护、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矿山环境治理、湿地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三是加大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力度。将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5元,安排资金98亿元用于9.2亿亩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加快推进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工作,推动出台和落实生态补偿意见,加大投入力度,率先在一些重点领域、区域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多元化、市场化补偿方式。推动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体系,明确生态补偿受益者和保护者的权责,提高生态产品的供给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