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3月6日讯 记者蔡岩红 海关总署今天透露,自3月1日起,“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进出口通关模式的适用范围将扩大至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企业。至此,该种通关模式可惠及的企业将由15万余家扩大至近33万家。
为顺应区域物流和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特别是便利内陆企业通关,2005年海关启动了区域通关改革。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国务院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决策部署,去年11月1日起,海关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深化区域通关改革启动以后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月平均货运量达到1914万吨,比改革前提升5.77个百分点。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随着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梯度转移战略的深入推进,跨区域物流频繁发生,规模日益增大,口岸希望进一步拓展辐射范围,延伸口岸链条,提升口岸综合竞争力,内陆企业希望建立更加便捷的物流通道。海关将以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优化业务流程,建立适应国际多式联运发展的海关监管新模式。 |